您好:
我奶奶剛過世,過世前約一年因奶奶住院才與我姑姑聯絡上,在此之前二十年是與我們沒聯絡的,如今奶奶去世(直系卑親屬為我爸與姑姑二人),姑姑要求房地契分一半(房地契是奶奶名下,沒有遺囑)(房子是我們出錢蓋的),請問可以要求裁量嗎?也就是比例不要一半那麼多?
懇請解惑,謝謝!
無法讓對方能分得之遺產減少,但可向對方請求應付而未付之代墊扶養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若房地確實是遺產,則依法對方可分配1/2,沒理由要對方放棄。但若能證明房子不是遺產,則對方不能分配。或者至少可請求對方負擔建屋的出資額及代墊扶養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確認奶奶生前有無表示不讓姑姑繼承,若有,則可以朝喪失繼承權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3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2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9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48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712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