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遇到惡劣的建商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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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15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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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先審閱當初簽訂之買賣契約,看是否有保固條款及保固之項目,若你所指訴之問題在保固條款之內,就請建商履行保固責任。 若無保固條款,則要依民法第354條規定判斷是否構成物之瑕疵,若構成還要研判是否有遵照民法第356條規定從速檢查並通知或係通常檢查不能發現之瑕疵,若係通常檢查不能發現之瑕疵,則可依民法第359條規定請求減少價金。但要注意要在通知瑕疵後6個月內請求減少價金。 另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以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建議先寄發存證信函請求履行保固條款或減少價金,再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處理,無效果再進行訴訟。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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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16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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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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