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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的離婚

  • 蕃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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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8 11:38 
  • 文章人氣:479
  • 個人積分:4
  • 最近我朋友捲入她好朋友的離婚事件裡!

    事由:她朋友,確定要離婚,因為女方說男方有小三! 可是,她卻說她私下去了解怎麼了...最後女方竟然給她看7~8年前的一張,我朋友和他的合照! (她說有跟她解釋過,她也相信,因為是大家鬧著玩拍的照片) 最後變成,她說我朋友破壞她的家庭!因為,她說她有他們的骯髒照和露骨文字!(沒看過女方拿出來過) 現在女方提出調解書過去給她,她根本沒有跟她有任何家事糾紛,她不願意出席! 女方的妹妹還在fb公開那張合照,請問這可以告她 侵犯隱私嗎? 有什麼方法解決這不關我朋友的事的事? 再加上她現在已經有自已的先生和小孩,這樣可以反過來告她 破壞她的家庭嗎?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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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8 11:47 
  • 文章人氣:201
  • 個人積分:29580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公開照片之部分可能涉及侵害肖像權,若配有其他不實之言語指控,則有刑事妨礙名譽罪的問題。

     

    2、除非能證明對方明知您朋友沒有介入他們的感情而其仍故意誣陷您朋友,否則本案沒有辦法提告對方妨害家庭侵權行為。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呂昀叡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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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8 22:35 
  • 文章人氣:249
  • 個人積分:3258
  • 律師評價:109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34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關於合照的部分,如果不是本人已經在FB公開的圖片的話,對方直接拿來貼在FB上讓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這部分會涉及到肖像權的侵害,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若有再附上其他資訊而得以知悉照片中的人的身分的話(例如TAG姓名、附上電話等),這部分就會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可能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上第29條民事賠償責任及第41條刑事責任。 若照片內容足以毀損個人名譽的話,予以公開,有可能構成刑法第310條毀謗罪,此部分並得據以提起刑事告訴。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 http://www.jf-law.com.tw/profile1.html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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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8 23:52 
  • 文章人氣:221
  • 個人積分:104498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法院寄發之調解庭通知,無故不到庭,可能會有罰鍰之問題,建議到庭,可調解不成立;針對對方PO照片之行為,可蒐集截圖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誹謗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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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8 23:54 
  • 文章人氣:209
  • 個人積分:110362
  •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法院寄發之調解庭通知,無故不到庭,可能會有罰鍰之問題,建議到庭,可調解不成立;針對對方PO照片之行為,可蒐集截圖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誹謗告訴。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