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偽造簽名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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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24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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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行照係被姊姊偷竊而遺失,可報警處理,堂姐並可提出偽造文書之告訴。
2、若地下錢莊有暴力討債行為應報警處理以維自身安全,如其提出訴訟堂姊可答辯主張系爭借貸契約並非伊所簽名,應由偽造簽名之姊姊自負其責。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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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2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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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第201條明定: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行使偽造、變造之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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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克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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