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和解問題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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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02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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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若只有車損,單純是民事糾紛,可以先到交通分隊申請當事人之聯絡資料,寄發存證信函要求賠償,或請員警協助聲請調解,要求對方偕同保險公司人員出席,無效果,可以檢附相關證據資料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若有確實之單據,因車輛維修而增加之支出(租車或交通費等),通常可以請求對方賠償。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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