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土地,不簽不動產授權書的問題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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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11 22:21 最後編輯日期:105-06-11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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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直接與其他共有人說明你並非不願意出賣土地,只是想要確認委託銷售契約及委任仲介之相關事宜,並與A一同前往與房仲公司簽約即可。 若不願意授權A而A亦不願你參與,你與房仲公司間不無契約存在,惟房仲公司仍然可以媒介交易對象,不影響委託銷售契約之成立,將來買方出現後,買賣契約當事人及為A與其他授權與A之共有人,買賣契約仍然有效,只是將來要移轉土地所有權時,會涉及到土地法第34條之1之問題。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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