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借友人不還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6-22 22:45
- 文章人氣:143
- 個人積分:13548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1.因為當初係以您的名義租車,車行必定係向您追討相關款項,建議先行支付款項,再以款項的收據做為證據,向對方要求支付。
2.建議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係限期還車且將租金還給你,若對方依然置之不理,可以將與存證信函和相關對話紀錄做為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第 1/1 頁
- 1
共 4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