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你好~超級棘手離譜的事情~怎麼辦?

- 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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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7-03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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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先生在民國一百○五年四月十六日委託我們公司汽車保養廠,到逢甲路拖車輛到公司修理車,經過報價後,在四月二十日達成協議以最低價格八萬元加拖吊費一千五百元整之修理費用,該車輛開始在配合的噴漆廠開始動工修理,車子在五月十八日修理完工,五月二○日打電話一直聯絡蕭先生來付錢牽車,但因蕭先生說沒錢所以請我們寬容到六月底來付款取車,結果一直沒等到蕭先生來牽車,直到六月三○日凌晨四點由中租的人來公司非法侵入私人土地強行把車子拖走,當下有馬上到管區警局報案,也有聯繫蕭先生,但蕭先生的手機已變成空號,公司電話也都變成空號,因此車被中租強行拖走,蕭先生也沒出面處理修車的費用,那我們公司怎麼採取法律途徑,怎麼處理這件事?
- 李宜珊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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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7-03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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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先寄發存證信函給蕭先生,要求對方限期支付修車費用,若對方遲遲未能支付,建議將與對方聯絡訊息內容、報價單及修車合約等作為證據,直接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如果對方收到支付命令未在期限內提出異議,您就可以聲請法院查封拍賣蕭先生的財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呂昀叡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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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7-0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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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本件紛爭建議以多方面處理給對方壓力、逼迫對方出面進行處理。 首先,中租擅自侵入土地或建物的行為,已涉嫌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可在六個月告訴期間內合法提出告訴,這部分中租一定會追究對方責任,此部分自會造成對方要出面處理的壓力。 另外,對方很有可能一開始就沒有要付錢的意思,這部分已涉及刑法第39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此部分亦可提出告訴狀提出告訴追究對方刑事責任,此也會造成對方要出面處理的壓力。 另以民事責任而言,可以存證信函催告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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