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然收到詐欺案通知書
- 弘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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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7-24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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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突然收到詐欺案通知書
電話那頭的警方表示,有人使用了我在使用的手機號碼再網路上認證了線上遊戲,並且詐騙東西!!
或許是通電話的關係,警方並不願意說得很詳細!
只是認定這個號碼你在使用~你就是嫌犯!
然後到案分局竟然是遠在澎湖......我這在台中,長這麼大~~還沒到澎湖去過竟然因為這樣要請假到澎湖去,因為很莫名其妙~所以我現在非常緊張,徬徨及無助!!想請問我該如何證明~我真的不是嫌犯而是被害者!
且電話那頭警方態度非常不友善!
註:(1)我沒有玩過什麼線上遊戲(2)我也沒掉過身分證件(3)我沒去過澎湖
麻煩線上熱心的律師了!!
- 劉弘偉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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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7-24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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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警方不願意進一步說明,建議還是配合警方到場說明,因為有可能是手機中毒或是有人盜用您的身分申辦手機門號,因此建議先到您辦理手機的電信業者,確認您名下有那些號碼,或是調閱近期內的通話紀錄等,只要警方無法有確定的證據,證明該門號確實由您使用,是無法輕易將您以犯罪嫌疑人移送。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呂昀叡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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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若已收受警察寄發的通知書,表示目前偵辦方向是將您當作犯罪嫌疑人,而基於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1項偵查不公開之要求,當然也不會在詢問之前透漏太多資訊給您。 雖然警察的詢問通知書沒有直接強制效力,但仍建議遵期到場,以免導致遭到拘提或通緝的風險。 而依您所述「(1)我沒有玩過什麼線上遊戲(2)我也沒掉過身分證件(3)我沒去過澎湖(4)這段時間,我沒有接到過什麼奇怪的電話及簡訊」均可作為免除犯罪嫌疑的辯詞,但也請思考您所使用電話在過去曾否有被第三人所使用。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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