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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律師詳細資料

黃郁珊 律師
服務機構:群景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高雄分所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8743號
瀏覽人數:26893
  • 律師經驗:
  • 律師文章:127
電話:未填
手機:0987929087
傳真:未填
E-MAIL:svenjahuang@gmail.com
服務時段:09:00 - 18:00
評價分數:20
可聯絡方式:電話電話 emailEMail 簡訊連絡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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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台南市、屏東縣、台中市、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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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0987929087
官方Line:@596ixkun (律師會親自回覆)

1、刑事案件之辯護及告訴:車禍、誹謗、詐欺、侵占、傷害、背信、醫療糾紛、金融案件等
2、民事、家事案件調解、訴訟:不動產糾紛、契約履約及違約爭議、工程糾紛、侵權行為、勞資爭議、票據、消費爭議、離婚、監護權、遺產分割等
3、強制執行程序
4、破產聲請
5、契約、存證信函等文件撰擬、審閱
6、企業法律顧問

搜尋結果:共 13 頁,127 篇問答
  • 黃先生
  • 發問時間:2024-03-08 10:29:06
  • 拆屋還地
    我方原告
    對方1名老婆婆跟2位兒子共同繼承土地
    雙方對於一審判決都不滿意
    對方上訴
    我方提附加上訴
    我方才剛收到裁定要繳裁判費
    看到對方被告其中一名死亡(老婆婆)
    那我方要怎麼辦呢?
    要跟法院說,對方2名兒子繼續承受訴訟嗎?
  • 黃郁珊
  • 回覆時間:2024-03-08 10:29:06
  • 可向法院提出聲明承受訴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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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問時間:2024-03-08 10:26:37
  • 郵局附近在推銷產品,然後我就被拉過去體驗和買賣,我買了那些產品14400我收到產品也付完14400了,但他當初沒有說要完結,現在要我付10000來完結,然後會傳一個結案證明跟刪掉我的個資,如果不完結就會追究我的責任,所以我這是一定要完結的嗎?如果真的不理他們會怎樣呢?
  • 黃郁珊
  • 回覆時間:2024-03-08 10:26:37
  • 需視實際合約而論,若有消費爭議也可以向消保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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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orris
  • 發問時間:2024-03-08 10:24:03
  • 請問我在放學時間與女友在校外抱抱和牽手,被其他家長拍照並且將照片提供給學校,學校將照片傳在校內line群組。若照片有拍到臉部,這樣是否構成侵害肖像權?
     
    1.學校正式放學時間為5. 事情發生時間約5.20
    2.校外地點為學校附近民宅外,距離學校不到100公尺
  • 黃郁珊
  • 回覆時間:2024-03-08 10:24:03
  • 有可能會侵害肖像權,惟實際仍需具體判斷使用場合和目的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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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ke
  • 發問時間:2024-03-06 17:09:18
  •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上週由於隔壁鄰居修水塔,工程人員不慎接錯管線
    導致我的租屋處大淹水,許多家具及家電也損壞
    目前房東同意讓我們退租不扣押金,並在15天內搬離
    但損壞物品賠償以及發生當日的住宿費用,房東表示只能代為向工程單位請求賠償(房東已將我們的損害清單轉交給工程單位)
    目前賠償的處理皆由房東向工程單位聯絡,我們並未能直接與工程單位聯絡
    眼看我們退租在即,若退租後賠償尚未拿到或拖延許久
    請問我們有什麼管道可以確保能拿到賠償呢?
    感謝律師們的協助
  • 黃郁珊
  • 回覆時間:2024-03-06 17:09:18
  • 建議與房東終止租約時,簽訂提前終止租約協議書,並於上約定相關賠償內容,


    且可發函鄰居、施工單位等,請求損害賠償


    可攜相關資料與律師諮詢,委請撰擬協議書及發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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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俊
  • 發問時間:2024-03-06 17:03:11
  • 我是35號五樓公寓的住戶 今天去頂樓打掃時發現隔壁37號頂加裝了一支監視器 監視器視角還是照在35號這邊 我想問這應該算違法嗎 還有頂加我可以檢舉他請政府來拆違建嗎
    因為這個鄰居算是問題人物了 頂樓加蓋就算了 還在裡面養了3.4隻狗每天一直叫 然後又中了花花草草一大堆 常常把土挖完丟到 我們這邊35號的排水渠 導致裡面都開始長草 甚至有些還延伸到我家5樓這邊
    想諮詢各大律師有沒有什麼好的方案可以解決參考
    感謝??
  • 黃郁珊
  • 回覆時間:2024-03-06 17:03:11
  • 公共區域專設監視器,需視實際照到的範圍,是否有合理隱私期待,若有侵害隱私可以委請律師訴請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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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先生
  • 發問時間:2024-03-06 16:48:24
  • 各位律師大人您好 : 
    想詢問一個關於連帶保證人的問題,
    案件起因是因為父親利用偽造文書與冒名的方式在連帶保證人的欄位填上子女的姓名,此案件因檢察官調查之後發現牽扯到很多人,法庭上也有對子女的部分進行驗筆跡,但父親模仿得太像了加上父親都不親自出庭,導致完全沒有證據證明子女沒有借貸或是抗辯的過程,目前法官已經當庭將子女收押禁見,原因是案件重大有串供之嫌之類的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大人這樣子的案件是不是可以說子女的部分完全沒救了,只有被關之一途呢?? 因為連帶保證人的責任過於龐大,就理解上是完全無法撇清關係的
  • 黃郁珊
  • 回覆時間:2024-03-06 16:48:24
  •  可以聲請筆跡鑑定,可考慮與律師詳細諮詢,並委請律師辯護,以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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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hur
  • 發問時間:2024-03-06 16:43:19
  • 您好
    當時倉庫租約未公證 ( 也沒強制執行條款)  ,  我是房東  ,  倉庫租約到期前2個月已通知房客不續約。但是租約已到期 , 房客不僅貨物到期不搬出 , 仍繼續進出貨。也不跟我簽新約。
    1.  我是房東  , 若禁止房客進卸貨違法嗎 ( 沒有禁止他出貨) ? 
    2.  我是房東  ,要求房客賠償我 (流失新客戶3年租金總額) 營業損失 , 會贏嗎?  (新客戶3年租金總額 租期長租金高  對我有利)
    謝謝您
  • 黃郁珊
  • 回覆時間:2024-03-06 16:43:19
  • 可以請求對方返還租賃物,及請求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


    但仍需視您實際租約內容,才能具體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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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g
  • 發問時間:2024-03-06 16:39:42
  • 請問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移送到民事庭已經超過兩年,原告仍可以請求賠償嗎?
  • 黃郁珊
  • 回覆時間:2024-03-06 16:39:42
  • 若已提起附民,時效已中斷


    是否仍能請求賠償,仍需視您具體案件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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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俊彥
  • 發問時間:2024-03-06 16:35:33
  • 請問律師:
    被告日前FB留言誹謗我,惡意指摘我抄襲被告的「電腦程式碼」,我因此提告民事訴訟。
    目前民事庭討論「雙方將程式碼送鑑定」,但是被告提出條件「被告送鑑定的電腦程式碼須對我(原告)保密,不能讓我審閱程式碼。(不想讓我得知被告的程式設計)」。民事審判應是「公開透明」,請問民事訴訟被告可以提出此條件嗎?可不可以強制要求被告必須對原告公開送審?
     
  • 黃郁珊
  • 回覆時間:2024-03-06 16:35:33
  • 若文書有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隱私或業務秘密,法院依法得依聲請或依職權限制閱覽,但若您認為限制閱覽有爭議,建議可以與律師詳細諮詢,以進一步判斷及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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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onny
  • 發問時間:2024-03-06 16:31:14
  • 依法賠償與精神賠償是不是只需賠其中一種?
     
    對方主張我因為公開私訊有露出姓名,所以可依照個資法第28條第三項: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計算,又提出依照民法184條第一項、195條第一項,再向我求償精神慰撫金,這兩種罰金不是重複了?對方真的能要求兩種罰金一次收取?這樣不就超過20000元了?
  • 黃郁珊
  • 回覆時間:2024-03-06 16:31:14
  • 對方主張之金額是否有理由,仍需視您實際公開之資訊來具體判斷,建議可以與律師詳細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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