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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問時間:2026-07-17 16: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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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有早期失智等問題,想在她完全失能前計畫畢生積蓄該如何用。
遺囑的話,前些年家人間有談過,對後事與資產分配有個底,現在只需要寫得更清楚,以及找律師公證之類。
我們當下問題是希望她生前就把積蓄用在自己身上。因為第一個,子女間自顧不暇,最後需要看護、養老院等,沒人可以、也沒人願意全額負擔。我們知道她財產是有預留這部分的,只是現在不知道該怎樣去進行,如果白紙黑字去計劃(生前)失能後資產運用,該怎樣進行?
這邊先提幾件事。
1.母親當下精神已經不太好,因為她有宗教信仰,我們很怕她失心瘋把錢捐給宗教團體,所以想快打算。
2.我們兄弟姐妹基本上不會要任何遺產,只希望她生前用在自己身上。剩下的再全數給其中一個經濟較差的孩子。
3.另外請不要來評斷為什麼我們做子女的不願意負擔責任。第一個,我沒說我們不會負擔,只是每個人能力有限,只能每人貼補一些。另外,家家有本難念的經,細節就不能多說。
期待律師們回答。謝謝。

- 張哲豪
- 回覆時間:2026-07-17 16:58:04
您好,我是張哲豪律師,關於您的問題,我的分析如下:
一、針對避免生前資產濫用的部分,您和您的家人們可以帶您的母親前往銀行辦理信託,只要錢一旦進入信託,您母親就無法隨意提領整筆錢去捐贈或購買產品。
二、您和您的家人們可以預先和您的母親去公證處簽署意定監護契約,又或者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從而即早避免後續您的母親失能後所產生的問題。
三、生後財產的部分,建議您的母親可以再還具有一定法律意思能力時,盡快透過律師協助寫代筆遺囑,提早做好分配。
四、以上分析供您參考,若您有法律諮詢的需求、希望律師代為協助處理相關問題或請律師協助撰寫代筆遺囑,您可以加我LINE ID:@0955a ,或以下方資訊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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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誠法律事務所 張哲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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