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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蒼澤 律師
律師證號: 89台檢證 字第45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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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之法律事宜;民、刑事案件、家事案件、兩岸婚姻、勞資事件、智慧財產權事件
搜尋結果:共 10 頁,94 篇問答
  • 路人
  • 發問時間:2017-06-10 13:32:35
  • 請問一下
    一班正常的民事訴訟離婚 的過程需要多久
    就是如果提告後來算
    我聽說還會強制調解
    想請問各位律師
    從提告開始算到強制調解再到開庭見到法官需要多久 如果證據都補足最快時間
  • 蕭蒼澤
  • 回覆時間:2017-06-10 13:32:35
  • 婚姻事件判決時間不能確定


    但法院會列入列管


    強制調解時間四個月


    可延長到6個月

  • 麥香阿伯
  • 發問時間:2017-05-16 18:28:23
  •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兩年多,今年一月離職,完全與公司沒有任何糾紛,到了五月,公司老闆娘的老公突然在Line傳了一張勞工局的公文,然後說因為幾位員工投保金額太低,害公司要罰款/補保費差額,後來說又說不是勞工局來找我的話,他們不會被罰款,但是公文上很清楚的寫「該負責單位被保險人平均投保薪資較同縣市同一業別被保險人平均投保薪資偏低」這不就是代表勞工局自己察覺有異才發函給公司嗎?現在老闆娘的老公怪罪在我身上,我能提告毀謗嗎?
    後來傳了一些訊息
    你沒家人管你嗎? 你發神經病之類的話,能提告侮辱罪嗎?
    以上對話都是Line一對一談話
  • 蕭蒼澤
  • 回覆時間:2017-05-16 18:28:23
  •  不構成妨害名譽罪章之公然侮辱罪


    因為沒有符合多人共件共聞之公然要件


    所以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 發問時間:2017-04-28 01:21:47
  • Dear 大律師您們好,最近召到鄰居言語辱罵,請問如何提告,應該提告那一項法律才適當呢?(損害名譽 or 公然侮辱 ?)其內容如下:
    發生地點:B1電梯門口前
    提告事由:在我兒子(未滿12歲)面前辱罵我三字經、五字經 及 性器官言語之侮辱 ,並誹謗我是說的到作不到的人.性器官言語侮辱: 無藍趴, 1句五字經: 奸你娘機掰, 1句三字經: 奸你娘, 1句目前握有錄音檔及大樓監視器(無聲).
  • 蕭蒼澤
  • 回覆時間:2017-04-28 01:21:47
  • 已構成妨害名譽罪章之公然侮辱罪。等起訴後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之起訴。

  • 發問時間:2017-04-28 01:21:26
  • Dear 大律師您們好,最近召到鄰居言語辱罵,請問如何提告,應該提告那一項法律才適當呢?(損害名譽 or 公然侮辱 ?)其內容如下:
    發生地點:B1電梯門口前
    提告事由:在我兒子(未滿12歲)面前辱罵我三字經、五字經 及 性器官言語之侮辱 ,並誹謗我是說的到作不到的人.性器官言語侮辱: 無藍趴, 1句五字經: 奸你娘機掰, 1句三字經: 奸你娘, 1句目前握有錄音檔及大樓監視器(無聲).
  • 蕭蒼澤
  • 回覆時間:2017-04-28 01:21:26
  • 已構成妨害名譽罪章之公然侮辱罪。等起訴後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之起訴。

  • 小P
  • 發問時間:2017-04-27 00:30:21
  • 您好!我在外面租房子,因為小孩就學問題及想申請一些補貼,跟房東提出要遷入戶籍,結果房東因怕我申請的補助會去危害到她(租屋所得課稅),因此拒絕我,請問我該如何處理?簽立租屋契約時也非房東本人,她有委託人幫她代簽,請問這樣有關係嗎?
  • 蕭蒼澤
  • 回覆時間:2017-04-27 00:30:21
  • 要看受委託人有無屋主的授權委託書

  • 敏敏
  • 發問時間:2017-04-21 15:36:07
  • 員工入股,公司沒有給合約,說太忙之後補,遲遲都沒有回應,只有匯款資料,然後就匯了。公司成立1年了,說沒賺錢為理由,1年重來沒分過紅利,想問如何拿回入股錢?股東的資料都沒有我的名字,公司說要改名都沒有,再公司裝蒜又沒有合約情況,請問要如何處理?麻煩律師們建議,感謝~
  • 蕭蒼澤
  • 回覆時間:2017-04-21 15:36:07
  •  員工入股,公司沒有給合約:那就要求給合約


    說太忙之後補,遲遲都沒有回應,只有匯款資料,然後就匯了。


    公司成立1年了,說沒賺錢為理由,1年重來沒分過紅利,想問如何拿回入股錢?


    可以發支付命令


    股東的資料都沒有我的名字,公司說要改名都沒有,再公司裝蒜又沒有合約情況,請問要如何處理?


    審酌是否涉及詐欺

  • Howard
  • 發問時間:2017-04-18 11:44:39
  • 律師好,
    101年家人簽署一份土地授權書,委託仲介(?) 處理重劃區土地的買賣,申報等相關事宜
    102年完成交易.
    105年被告知原土地產權有問題,意外多持分一些土地.
    經過這幾年該土地公告地價已翻倍,仲介卻告知因已授權他全權處理,只願意成交當年土地價格,若不與他繼續履行合約,將寄存證信函,一毛也拿不到.
     
    我請教律師,
    1.,因產權變化關係,101年簽約時多持分的土地並無在表列的合約範圍內,雖該紙授權書仍有其效力嗎?(補充,委託授權時間到110年後,今年有給我們一張增補契約書)
    2.該紙合約理當幫我們爭取最大權益,現在反而在犧牲我們的權益,我們該如何自保?
    謝謝您
  • 蕭蒼澤
  • 回覆時間:2017-04-18 11:44:39
  •  


    101年家人簽署一份土地授權書,委託仲介(?) 處理重劃區土地的買賣,申報等相關事宜

    102年完成交易:上面有無記載履約時間。

    105年被告知原土地產權有問題,意外多持分一些土地.經過這幾年該土地公告地價已翻倍,仲介卻告知因已授權他全權處理,只願意成交當年土地價格,若不與他繼續履行合約,將寄存證信函,一毛也拿不到.:委任關係民法規定得隨時終止。委任關係得由當事人任何一方,隨時終止委任關係民法第549條)。

    1.,因產權變化關係,101年簽約時多持分的土地並無在表列的合約範圍內,雖該紙授權書仍有其效力嗎?既然不在合約之內,即不受其拘束。

    2.該紙合約理當幫我們爭取最大權益,現在反而在犧牲我們的權益:審酌是否有無對您們構成親權行為?
  • Schick
  • 發問時間:2015-12-26 00:55:01
  • 律師 您好~


    我是的有竊盜前科的公務員。


    之前我曾經處理民眾的一台筆電,但我基於一時便宜行事未親自處理,而轉由第一單位處理,因我並不想跟該筆電有任何牽連,所以胡扯一個虛構人名並簽名、也拿到第一張收據。


    因為當天主管在場,所以隔天詢問我該筆電處理情形?我告知轉交由其他單位處理,主管疑惑怎麼沒自己處理並要求看收據,我才驚覺事態嚴重!因為第一張收據人別完全不是我。我返回第一受理單位告知事情的來龍去脈後要求收據更正為我本人,該第一受理單位表示已經建檔無法更改﹝但就我自己經驗雖然建檔仍可更改﹞;為了交差我拿了一台在前單位不知名的櫃子內發現的筆電,再找第二受理單位以我的名義受理,拿到第二張收據並回覆主管,但沒幾分鐘後我就向主管坦承胡扯虛構人物的事情,也因為這樣而移送偽造文書及竊盜。


    近期內就要去偵查庭了,請問律師,在偵查庭我還能怎麼讓檢察官採信我的說法呢?我能主張我是自首嗎?因為我有前科的關係所以警方不採信我的說法! 

    刑法第214條「明知」是指直接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我只是基於一時便宜行事未親自處理,想說交由其他單位處理完就沒事了,怎知主管會追問處理情形,我並沒有想那麼多而有意使其發生;我能主張我是間接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嗎?甚至我連間接故意也不構成吧,因為我不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也違背其本意,甚至我還努力跟第一受理單位爭取更正。

    再者,法條後半段「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拾獲的民眾也表示不願意跟物品有牽連,所以推定放棄民法的十分之三報酬請求權及公告期滿的所有權;而我之所以胡扯一個虛構人名也是不想跟該物品有牽連,也是放棄民法的十分之三報酬請求權及公告期滿的所有權;第一受理單公告後,失主有領回則權利未受影響;公告期滿無人領回物品歸回公有則也沒有影響權利。法條後半段「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不是特別審查構成要件嗎?如果只需危害之虞不用實質審查,那這段文字出現在法條中就沒意義了﹝整個偽造文書罪章法條都有這一句話﹞。

    其次是竊盜。我拿了一台在前單位不知名的櫃子內發現的筆電,再找第二受理單位以我的名義受理,拿到第二張收據!因為我在前單位有一段時間了,也發現這台筆電並曾經使用過,發現筆電內完全沒有任何同事們的相關資料,且內部資料存在久遠﹝早在我還未任職之前﹞因此無法斷定是屬於誰所有,而且我使用完有再放回原位,偶爾再使用時發現完全沒人動它,所以更沒有辦法判斷是誰的。因為調單位所以我也一併帶走,也因這次的事件才讓該台筆電曝光,想不到還真的有人領回了﹝不是同事領回的﹞。

    我若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我大可把筆電資料刪除或設密碼,讓人無法發還但我都沒有。我真的無法得知該筆電為何會出現在那櫃子中…

  • 小天
  • 發問時間:2015-03-06 08:24:45


    • 請教律師:


      某人與我在口頭及訊息上有【保本協議】的投資約定後,


      簽立了本票給我,


      結果現在投資失利,


      對方不甘自己也損失不想承擔本票,


      說到時也去跟法官辯解,


      請問她簽給我的本票金額是否還能成立?


      他若提「債權關係不存在」是否能成功?


      謝謝律師!!



  • 小樺
  • 發問時間:2013-08-03 14:46:41
  • 我跟房仲去看房子 看了一間很喜歡的房子 但是其實這間房子超過我的預算

    房仲跟我說 這間房子一定可以貸款成數很高啦 我保證啦

    我心裡盤算一下 覺得要是可以貸款到八成 我應該還是可以支付的

    於是在對方一直聳恿下去 我便放了斡旋金而且是十萬塊

    對方屋主很快就答應要賣給我了 我也很高興

    我便很歡喜的 拿著房子的地址去找平常接洽的銀行 去請銀行評估這間房子的可貸成數

    結果 過幾天 銀行打電話過來跟我告知 這間房子貸款成數只有5-6成

    目前請了三家銀行去評估 答案結果都是一樣的

    私下詢問認識的代書 也是一樣的答案

    我便打電話告知仲介 結果對方竟然要我去借信貸跟找一名條件很良好的保人

    借信貸利率太高 會讓我無法過日子 找保人?? 誰要當我的保人阿??

    我便跟仲介說 銀行如果無法估到八成 那我就沒有能力買了 於是他便要脅我說

    要是不買 我們公司就會扣掉你的斡旋金

    我們委託書上面是有寫了一條 但書

    要是銀行貸款成數不如預期 (貸款總金額八成 ) 受託人必須無條件歸還委託人所支付

    的金額 並且不須支付任何服務費

    請問 這樣子 我可以跟對方說 我不要買了 請把錢還給我嗎?? 我要回錢的勝算有多少呢?

  • 蕭蒼澤
  • 回覆時間:2013-08-03 14:46:41
  • 既然明文約定可退,就ㄧ定可以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