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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易服社會勞動的聲請,目前各的地檢署的作法略有出入,如果是針對酒駕,一般是會同意你做社會勞動,但如果你之前也曾犯酒駕,就不一定會准許。由於您本身還有毒品的確定判決,從您的刑度來看,應該是二級毒品,那就要看各地檢署了,建議您直接撥打執行傳票上書記官的電話詢問即可。還有,您的兩個徒刑案件,記得請書記官幫你做合併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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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8
您好:如果你只是把對方給你的私訊照本宣科貼出來,在臉書公開討論過程中,你也沒有恣意評論,就不會有誹謗罪的問題;反之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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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07
您好:警察只是不想辦,你可以自己具狀提告。這類的案件告詐欺,對方也沒有辦法反告你誣告,畢竟他確實沒有出貨。但是因為他已經匯了1萬元還你了,看起來是「行家」,因為這樣到時後他在偵查庭或者法庭,就可以抗辯他沒有詐欺的故意,而一般來說,檢察官還是會讓兩造去和解。對方只是再拼你會不會就這樣算了。但法網恢恢,你提告後,萬一檢察官去調他的前案資料,倘若有一堆這種類型的案件,他也未必不會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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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06
您好:吸食跟持有,除非你吸食的種類跟持有的不同級,否則不會另外論罪。初犯是要觀察勒戒,但也可以選擇戒癮治療。差別在於,觀察勒戒法定是要兩個月,就是要待在勒戒所兩個月,但目前大多在40幾天就可以出來了。至於戒癮治療,期間長達兩年,如果最後醫生診斷沒有戒斷,就一定要起訴,不能在接受觀察勒戒。你要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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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