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耐
- 發問時間:104-12-25 17:12
- 您好 今天收到通刑事警察大隊通知書 不知道怎麼辦 很緊張 我也沒辯護人 怕要出庭 也沒錢請律師 很害怕 案由:商標法 案件 應到處所(保二刑大偵三對) 注意: 一、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依法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二、應帶本通知書及國民身分證準時報到 三、得選辯護人,偕同到場。但應提出委任書狀 四、此通知書不收任何費用 是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刑事警察大隊偵三對寄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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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律師曾任公務人員(高考法制及格),台大獸醫(DVM)、Master of Pub Health as well as Biol. Sci. Columbia Univ. (NYC, USA)、東海法研,專長為醫療糾紛、公司治理、消費糾紛、勞資糾紛、foreign affairs、家事、一般民刑事、行政爭訟。Proficiency in English should it be required.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問答
- polo
- 發問時間:104-05-14 16:37
- 要退休了 1.請問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今年度未休完的特休假.如何辦 2.可否要求支付歷年未休的特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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