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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城 律師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20號
瀏覽人數:3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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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文章: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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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律師曾任公務人員(高考法制及格),台大獸醫(DVM)、Master of Pub Health as well as Biol. Sci. Columbia Univ. (NYC, USA)、東海法研,專長為醫療糾紛、公司治理、消費糾紛、勞資糾紛、foreign affairs、家事、一般民刑事、行政爭訟。Proficiency in English should it be required.

搜尋結果:共 10 頁,97 篇文章
今天才看到此留言。不知後續處理得如何了?必要的話,你可以跟我打電話。
瀏覽:744
日期:102-03-10
您這事情有點複雜。如果需要的話,可以跟我打電話。 黃國城律師 敬上
瀏覽:784
日期:102-03-10
管件如下:一、如果確認你對於該遺產確實有繼承權,可以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二、起訴請求返還所有物(即你的應繼分)。三、假如已經轉成無繼明可轉讓定存了,就要去追蹤定存單轉讓給誰,然後用民法244條去請法院撤銷其法律行為、回復原狀。
瀏覽:1330
日期:102-03-10
管見如下:您這是典型的借名登記。你要去證明的是你付錢的事實,並且你並非贈與給你先生。在協議的過程中,如果雙方能夠明理的解決最好,就不必訴訟了。
瀏覽:1272
日期:102-03-10
一、應該觸犯了偽造文書、詐欺得利、業務侵占、背信等等。二、目前實務見解認為是一行為一罪一罰(而非全部算是一行為)三、基本上,當場被你揭穿的話,當然是現行犯。
瀏覽:1082
日期:102-03-10
回覆 智超 的發言內容: 一、我有一個朋友他無照駕駛,前幾天摔車了!!但他有載一個人,後座死亡了!!這樣刑責是? ... (恕刪) 簡單講應該是過失致死..... 被偷車的車主因不知情,不可能復有任何刑責或是民事責任。
瀏覽:1138
日期:102-03-10
管見以為:要證明到有刑事詐欺罪恐怕很困難。這應該是一個民事上的契約糾紛債務不履行(遲延給付)。你若因債務人之遲延給付受有損害,得請求賠償你的損害。若是你想解除契約,也可以引用民法254、255、259條請求回復原狀 --> 不過這還要看你們訂立的契約性質上是買賣抑或是委任或承攬而定,如果是委任或承攬,恐怕只能夠終止契約而不能解除,也就是說你只得請求因遲延而生之損害賠償以及扣掉契約中止前所花費費用的金額。
瀏覽:1081
日期:102-03-10
一、關於偽證,以於檢察官前所為、有具結者為準,因此警詢筆錄只是真查辦案的線索,並無證據能力。二、自行取用或是轉讓,是一個證明的問題!(如果甲不知情也沒有事先承諾、事後同意的話,那就是取用的人竊盜了!否則,甲還是有轉讓的行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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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3-10
管見如下,不一定正確: 我假設所謂的股權分配指的是資方願意轉讓分配給勞方的股份?若是如此,那要看資方跟自救會簽定契約之內容而定了。然而,除非有成立社團法人並向內政部登記,否則自救會在民法上沒有法人地位,因此資方如果跟自救會有簽契約,其本意應該是由自救會會長或幹部為代理人,跟自救會成員簽而已。是故,如果有自救會成員沒繳錢,該成員應仍認其為自救會成員,沒繳會費只是債務不履行、不當得利而已(猶如大家相約一起出遊,由他人代墊旅費)。
瀏覽:3318
日期:102-03-10
管見以為: 系爭土地既然已經賣掉了,根本就不會是遺產了。因此引用1146恐有誤會。而19年前你弟弟以偽造文書、侵占之侵權行為或不當得利(而不是繼承之遺產),你是何時知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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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