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La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3-07 | 最近登入:106-01-10
搜尋結果:共 1 頁,5 篇文章
不好意思,因為網路遊戲不曉得該分在哪種糾紛, 如果分類錯誤導致一些問題不好意思。   我在8月中左右,在facebook看到一款網頁遊戲, 當初覺得很懷舊,查了一下在中國營運得不錯, 現在在facebook開的連結吸引很多台灣人, 因此就開始玩了。 一開始沒有什麼問題,頂多伺服器本身有點不給力, 導致暫時無法登入或是容易斷線,但都不是大問題。 後來8月20機房好像有些問題,官方也沒有給解釋或公告, 就這樣修了2天到了8月22才又能登入。 8月29晚上0點官方出了限時三天的儲值活動, 例如累積多少可以兌換多少東西等等的促銷方式, 或是有限時3天的轉盤活動(也是收費), 還有合併伺服器的合服活動,都是充值多少能換東西的各種促銷活動。 但是8/31下午(連3天都未到)要登入時遊戲卻突然顯示「遊戲維護中或未開啟」。 有些人還在線上玩的不敢離線,怕離線了就無法再登入了。 到了8/31晚上9點-10點,幾乎所有玩家都斷線。 現在甚至連登入處都沒有了, 一片空白。 至今官方沒有給任何公告。 多數玩家都有儲值,甚至儲幾千甚至上萬都有。 後來得知該官方似乎非公司,而是個人管理, 連機房是在哪個國家或是什麼人都不清楚。 倘若遊戲惡性倒閉, 我們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協尋求助,有辦法把錢拿回來嗎? 十分感謝。
瀏覽:784
日期:104-09-01
甲男曾有一妻二子,但當時因家暴,在約十幾要二十年前便已離婚。 過去家中經歷甲男父親病危與過世等事,皆有找他們,但他們不曾參加,平日也未有聯絡。 100年甲男癌症過世前住院一陣子,妻與子有出面,但卻拿走甲男應拿來支付手術的費用。 甲男過世後,其生前篤信佛教,家中尚有神龕,但妻子卻將他安置於基督教公墓內。 甲男之母於102-103年多次病危,最後離世,妻與子皆仍未曾出現。   104年妻與子向甲男之兄弟姊妹要求給予1/6繼承,提起民事訴訟,原告為其子,乙男,告被告兄弟姊妹其中之一丙男,未經原告同意由丙男一人單獨使用。而「各共有人,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按其應有部分,對於共有物之全部,有使用收益之權」以民法第818條及最高法院55年台上字第1949號、62年台上字第1803號,準此被告丙男逾越其應有部分1/6部分範圍,原告自得依民法184條第1項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及第179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向被告丙男請求租金。 綜上依民法823條第1項、824條第2項第2款,同法184條、179條規定提起訴訟。 想請問一下, 1.當時78年11月5號時甲男之父買了房子,也入住,而後要丙男一家也跟著入住,於是81年後丙男一家便和甲男之父一直同住。甲男之父過世突然未留遺囑,純口頭上跟孫女告知房子留給他們一家,但沒有任何文書或相關紀錄,但單就甲男之父早已要被告一家同住於此,有沒有其他可運用在此的相關條例? 2.當時雖為甲男家暴導致離異,但近20年音訊全無,聯絡上告知重大事故也未曾出現,除拿走手術費外再來就這次,這樣尚有資格擁有1/6的繼承權嗎? 因已接收到法院公文,來這裡尋求幫忙,能請各律師們給予意見,感激不盡。
瀏覽:486
日期:104-08-12
已解決故不公開訊息內容, 感謝回應的律師。
瀏覽:369
日期:104-07-24
去年購買了營養補品,是到店內食用的。 但是繳了錢以後都沒有再去。 今年想請他們退費,一開始店家也答應說好, 也同意匯我戶頭,但是後來就再也聯絡不上了。 我想請問如果是去年付的費現在還可以要求退費嗎? 謝謝。
瀏覽:669
日期:104-07-23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要看當初契約是如何約定,有無約定期限?是否未食用可以退費?等,不過一般像這種屬於消費自己的因 ... (恕刪) 如果健康事業會員權因任何原不再繼續賀寶芙事業而解約時, 賀寶芙對資格取消前12個月內所購買的產品提供100%的退費保證。 官方網頁是這樣寫的。 但是公司方面一直給我失聯,今天有聯絡到人,但是他說他已經離開中山國中站的那家店,他已經去師大開分店了,要我去中山國中的那間的人談,我說但是當初是跟他買的,不行嗎?他叫我等一下之後又再度失聯了。 我該如何守住自己的權益? 謝謝。
瀏覽:669
日期:104-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