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7-08 | 最近登入:104-18-08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同學A女的頭像(line大頭貼)被同學B存取,有一天同學C借了同學B的手機,並且將其A女大頭貼照片 納為自己所用,用途為合成為裸照照片(A女的頭像+別人的裸體)並在論壇上發表,事後同學B已承認同學C做的該事,但網路論壇已被移除,請問這是否構成犯罪?
瀏覽:1110
日期:104-08-18
想請問如果有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存取他人放在通訊軟體上的照片並合成不雅照,並散佈在網路論壇中,如果他已藉由通訊軟體line承認做了該事,但網路照片已經刪除,請問是否構成犯罪。
瀏覽:431
日期:104-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