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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呆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9-12 | 最近登入:104-23-12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您好:日前要出海潛水,遭海巡攔下,事後詢問,海巡回覆如下:台端自11月22日欲自小琉球搭乘娛樂漁業漁船出港潛水,本署杉福漁港安檢所查詢出港人員名單,顯示台端前因違反「檢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經桃園地方法院於94年1月31日(發文字號:0940002XXX)發函限制出境(海),迄今仍未除管;另本署業已再函詢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瞭解台端相關境管事宜,以保障台端權益。----------------分隔線-----------------------------我曾經是有過詐欺前科沒錯,但從來沒犯過槍炮,詐欺案服完刑後,桃園地檢也曾搞烏龍,未解除我限制出境,以致當時也是類似這種狀況,打了幾十通電話和mail後他們才當作沒事般的回文告訴我解除了。我八月和十月才出國回來,現在卻又說我被限制出海,請問這樣我可以向桃園地院申請什麼損害賠償或請他們的人出來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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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2-23
您好:想請教在聊天室因不知使用同音字(徵包癢)也會觸法,於UT聊天室中,和釣魚的警察有聊天,聊天過程中全是使用密談無公開,但內容中也有被誘導一步步的談向金錢交易話題,過程中有感覺他是在釣魚,本身也只是打發時間,所以最後約莫聊了一二十分鐘,想說戲弄他一下,要讓他白跑一趟,於是就和他約了地點後隨即下線不理,日後卻被警察叫去問案,請問這樣的情況該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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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