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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靈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3-02 | 最近登入:105-25-02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律師你好, 日前在網上請人代購了商品,代購商用超商的交貨便將商品寄到我家附近的超商,可是交貨便系統出錯導致"貨到通知簡訊"沒有寄給我,商品超過七日便被退回去了。 代購商很生氣,大罵了我一頓後,她覺得商品第一次寄出後就不關她的事了,她說她完全沒有義務跟責任幫我寄第二次(請問這是真的假的?),還要求說如果她要在寄第二次的話,除非給她總金額130的"運費"(60)和她寄出所需的"時間就是金錢費"(70)。 明明交貨便運費才60,她卻要求我匯給她130。也就是去掉我已付的第一次運費(60),第二次的運費(60)還要再多加70塊給代購商。 請問代購商第一次寄完貨後,即便買家沒拿到貨,真的就不關她的事了嗎? 還有她這種補貼要求違法嗎?請問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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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25
律師你好, 日前請人代購了商品,那人用交貨便寄到我家附近的超商,可是交貨便系統出錯導致"貨到通知簡訊"沒有寄過來,商品超過七日便被退回去了。   代購商很生氣,大罵了我一頓還要求說要她再寄回去除非給她總金額130的"運費"、"人力費"加"時間就是金錢費"。(明明運費才60,她卻說65還說要再乘二,就算不是誇張的大錢,這樣亂收費真的有點囂張。)   我該怎麼做?請問有沒有什麼明確的法條可以警告她不要亂收這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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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