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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兩小盒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8-04 | 最近登入:105-04-05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各位律師好: 想請教,目前我與對方皆達成協議,並願意簽寫和解書處理,但由於車禍有造成對方輕微扭擦傷,擔心和解事後對方反悔又選擇提告,請問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自保,使對方不再對我追溯其刑事責任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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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04
各位律師好: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964576&tid=5&ccode=PostDate%20desc 以上為車禍事故相關描述,由於事故後當事人與我電話聯絡協調和解條件, 之後說想請其主管向我說明後,便改為其主管與我聯絡並與我談論和解條件, 然而其主管表示:當事人請假一周在家休息即為事實,儘管診斷證明書上並無記載需在家休養之字眼,當事人理應向我索賠薪資賠償部分,不論保險公司是否理賠,若不願支付當事人薪資賠償部分,便不願和解。   請問對方並非當事人,對我提出這樣子的請求不曉得是否合理?對方似乎很不願意向我的理賠服務員談和解金額,因為對方主張民事和解條件是當事人雙方談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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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29
眾律師好: 前陣子我因提早起步,違規闖紅燈,與搶黃燈之機車發生事故,當時有請交通大隊及保險公司到場協助處理,而兩方也皆有意談論和解事宜。 但幾天前接到對方來電告知,希望請求賠償其薪資損害部分。在現場處理時,保險公司也告知過對方若其有需針對薪資部分進行賠償,可依其診斷證明等文件辦理理賠作業;對方表示由於醫院認為其傷口不影響一般活動,故不願在診斷證明上註明「需在家休養幾天」等字詞,但對方已經以腳傷為由向其公司請假一周,所以想向我要求薪資補償。 我知道自己有錯在先,但若是連醫院都不認為其傷勢會影響活動,我是否有理不賠償其薪資部分?其餘車損及醫藥費的部分都有跟保險公司談過,我方會幫其負責處理。 若對方因薪資賠償爭議,選擇不和解且提告,我方應如何應對較為妥當?我是剛出社會的新鮮人,初次碰到這樣的狀況有點惶恐,希望藉由眾律師的解答能更快更順利地與對方達成和解,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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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