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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k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9-27-10 | 最近登入:110-25-01
搜尋結果:共 2 頁,11 篇文章
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責第7條,發現被告於犯罪時未滿18者歲應移送該管少年法院。但被告已滿20歲者,不在此限。
那如果是14歲前犯罪,20歲才被告的話是移送少年法院嗎?
還是是以當時犯罪未滿14去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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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9-12-01
問題一:
如果A裝成女生然後說他生日問他可不可以送他生日禮物(遊戲造型),後來A拿到造型了,但是生日是假的這樣構成詐欺嗎?
問題二:
如果這件事情是14歲以下發生的,那假設A,14歲以上18歲以上還有20歲以後才被告,那這樣依刑法第18條,未滿14歲犯罪不罰,一樣是依當時犯罪年齡去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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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9-11-20
在遊戲裡男生假裝成女生然後問別人說可不可以送我造型?(自願情況下),後來男生就送他造型了,那男生問假裝女生的那個人名字他回答假名例如:王小明,但這是為了確保個資,這樣構成詐欺嗎
問題二:如果男生問女生長什麼樣子然後假裝女生的那個在網路上找網圖有碼臉傳給他這樣也會構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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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9-11-11
關於上次的問題:A和B都是男的也都是未成年
有一天A就在遊戲留言公共區問有沒有人要看我的裸照(限女)
後來B就裝女跑去+A好友,後來A就傳給B裸照了(自願情況下),這樣構成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
後來有律師說,自願的話不構成犯罪,但是B+好友的行為遭認定可能有引誘的意思恐構成犯罪
但是A在遊戲公共區提問:有沒有人要看我的裸照,這樣不是他在引誘別人去看嗎,今天A沒有留言那句話B就不會去+他的好友
所以變成是A在引誘別人?
B沒有構成犯罪?
瀏覽:793
日期:10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