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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上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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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4-05 01:08 最後編輯日期:109-04-05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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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購買一間22年屋子看了很喜歡,第一次看並沒有注意到有壁癌情形,第二次帶朋友去時朋友注意到了一小塊壁癌,想說在第一次斡旋時屋主也爽快答應,就答應在買賣契約上註明(房間外牆有壁癌情形,買方自行處理),現在就在等過戶設定等相關事宜,我心想要去處理這塊壁癌時跟仲介先拿了鑰匙開門進去看發現壁癌變好大一塊了,結果細看連浴室靠房間的牆也都漸漸冒出一看浴室不得了,地板磁磚突起,壁磚凹陷,想說找漏水專家看,但是如果真的是漏水,我會不會求助無門,因為有註明房間外牆壁癌買方自行處理這條,請偉大的律師大大幫解答,這是存好久買的,也要貸款20年才繳清,會不會因為這條註明而沒辦法叫對方負責,(另外簽買賣契約時印象中房仲沒有叫我簽漏水保固)會不會影響權益,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上有無漏水這條他們答否,再麻煩大大們了,感恩再感恩 祝萬事如意

    所以壁癌=漏水對嗎?

  • 洪維廷 (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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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4-05 01:49 最後編輯日期:109-04-05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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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88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你好,就你上述,可先發函請賣方限期處理修復瑕疵;並確認當初同意瑕疵範圍為何以及有無書面約定,倘若瑕疵無法修復並且有影響居住安全之虞者,應有足夠法律空間主張與賣家解約,請求對方返還價金,相關瑕疵細節可持相關資料交由律師檢視,另外發現瑕疵,正式通知對方後,對方若消極不願處理,應在6個月之內提出訴訟求償,否則有罹於除斥期間問題。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王奕淵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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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4-05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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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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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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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4-0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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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如果買賣契約有清楚約定壁癌要由買方自行處理,賣方已經有告知瑕疵存在,並且雙方同意由買方承擔瑕疵,就不能再要求賣方負責,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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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4-05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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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合約已有特別註明瑕疵,您已知悉,恐無法再請求賣方負責,您可能須考慮自行修繕;若您欲提告,亦可能須委請法院證據保全,請求法院委派土木技師公會鑑定,釐清瑕疵問題,是否已被契約特約排除,惟鑑定費用可能高達數十萬元以上,再加上日後訴訟程序亦有相關費用、時間及勞力等成本負擔,若直接維修費用不高,以訴訟解決,不一定比較划算,可以三思;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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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4-05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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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以特約免除賣方之責,再主張可能無理由;若您仍欲主張,可能需考慮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請法院委請土木技師公會鑑定,釐清瑕疵是否已被特約排除,及可能之維修費用,惟鑑定費用可能高達十萬元,以及日後訴訟時間勞力費用等成本,可能較您自行修復費用為高,以訴訟解決,不一定划算,您可三思;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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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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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4-05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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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買賣契約有清楚約定壁癌要由買方自行處理,賣方已經有告知瑕疵存在,並且雙方同意由買方承擔瑕疵 ... (恕刪)

    黃律師您好,因第一次買房,不太懂壁癌,以為就是潮濕所造成的,沒人住的房子都那樣,但是後面自己再去看時,不得了,變大塊了,地板跟壁磚也受影響,由於是昨天看到就爬文查詢,後面才發現壁癌大都是漏水造成的,如果今天合約上是寫漏水,我是不會簽買方負責的,漏水是大事我怎麼可能買漏水的屋子,就是寫壁癌讓我以為潮濕而已,人住進去就沒事了,所以今天真的就求助無門了嗎?合約上現況說明書有無漏水這條 他們也勾否呀! 真的只能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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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4-05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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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以特約免除賣方之責,再主張可能無理由;若您仍欲主張,可能需考慮向法院聲請 ... (恕刪)

    謝謝律師先生 本來以為只是潮濕所造成的 才會簽壁癌買方負責的,昨天一進去變大塊,壁磚地磚受影響,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今天如果是寫漏水我負責的話,我死都不會簽的,這輩子好不容易存到頭期款,怎麼可能買漏水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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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4-05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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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合約已有特別註明瑕疵,您已知悉,恐無法再請求賣方負責,您可能須考慮自行修 ... (恕刪)

    美女律師您好 關於註明瑕疵 這點 真的覺得我簽是笨蛋,但是如果今天註明的是漏水我死也不簽的 ,拿自己的錢買漏水屋幹嘛 就以為壁癌是潮濕沒人住才會發生 昨天看到傻眼變嚴重才上網查壁癌這東西也會因漏水造成 這樣真的也只能自認倒楣是嗎?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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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4-05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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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如房屋有漏水問題,仍可要求買方修繕或賠償。

     

    2、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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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4-05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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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6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354條: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第355條: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其物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
    買受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如未保證其無瑕疵時,不負擔保之責。但故意不告知其瑕疵者,不在此限。
    第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
    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是本件需釐清當初所知悉之瑕疵是指何處?何種瑕疵?倘係當初瑕疵外之部分,還是可以請求賣方負擔保責任,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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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4-05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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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審視契約內容之約定外,應先寄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限期修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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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4-05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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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有特約排除責任,但是如果有證據證明排除範圍,其他漏水,賣方還是要負瑕疵擔保責任。

    2、建議您應該蒐證之後盡快委請律師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主張瑕疵擔保責任。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趙浩程 (Jayden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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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4-06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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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3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41號
  •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 李路宣 (李路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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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4-06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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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50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11438號
  • 您好:

    若您於合約書上僅註明特定範圍的瑕疵

    其餘簽約時尚未得知的瑕疵部分您仍得向對方請求賠償

    此外對方於屋況說明部分保證無漏水

    若事後發現房屋確實有漏水情形,得要求對方負民法瑕疵擔保責任

    建議您目前應先著手蒐證(拍照或錄影等)

    並發函給賣方要求就註明範圍以外之壁癌瑕疵修繕或賠償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全國皆可為你服務

  •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分為法務、地政、及智慧財產三大部門團隊,各由十年以上經驗之資深法務、地政士、專利工程師團隊所組成,主持律師為李路宣律師。電話免費諮詢:(02)2779-0083
  • 任孝祥 (任孝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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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4-0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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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65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687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攜帶完整契約,找律師諮詢,
    由律師為您評估後續的處理。

    我是任孝祥律師。
    曾擔任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台大法研所畢業、台大會計系畢業,有處理各種民刑事案件的豐富經驗。
    若您有需要,可以先加我line (id: reneejen1229),我們先約時間諮詢。
    不論如何,都祝您的事情順利解決。

    任孝祥律師
    曾任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台大法研所碩士
    台大管理學學士
    tel: 0972-171229
    line ID: reneejen1229
    email: reneejen1229@gmail.com
    FB: https://www.facebook.com/hhjlawyer/

  • 任孝祥律師,台大會計、台大科法所畢。案件委託,歡迎聯繫:line ID:reneejen1229、web: http://www.hhj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