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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房子給媽媽後續問題

  • 王奕淵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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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6-30 00:59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2099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在男方尚未取得執行名義前,女方自然可以自由處分名下財產其他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hotmail.com  

    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心你

  • 陳玉庭 (陳玉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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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6-30 01:09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5596
  • 律師評價:774 │ 律師證號:106臺檢證字第13586
  • 請問一下,女方的房子是婚後才買,但頭期款約200萬都由女方媽媽家匯給女方戶頭後購入,名字登記在女方,後續貸款為女方每個月負責繳納,目前還在持續繳納約1年,因女方被丈夫?侵害配偶權可能成立,但男方家暴女方已經拿到保護令2年時效,丈夫說要把房子賣了拿錢,女方擔心後續問題就把房子贈與給她付頭期款的媽媽,但貸款還是由女方繳納,目前雙方準備要訴求離婚,丈夫可以取消女方贈與的行為嗎?因為婚後買算是男方女方共同持有吧?

     

    一、關於離婚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部分:

    1、是兩人離婚後就結婚後工作勞力所得部分做一個比較,增加較少的何以向增加較多的人要求差額的一半。

    二、所以房子是婚後買的是婚後財產

    三、但房子的頭期款如果是女方媽媽贈與的,屬無償,所以200萬是不算入的

    四、女方將房子贈與給母親,男方是否可以撤銷女方與母親間就房子間贈與與移轉行為,除非男方能證明你是為了侵害男方日後的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於六個月內提起撤銷之訴說(民法1020-1條)。但如果是為了履行道德義務上相當贈與就不再此限。或是男方依民法1030-3規定,將你贈與給母親的房子價值算入你的婚後財產。

    五、所以要釐清當初女方的母親匯頭期款的性質為何?究竟是贈與或是借貸,如果是贈與你可以主張是無償的,不算入婚後財產價傎。如果是借貸,你可以主張將房子過戶給母親是清償200萬欠款及履行道德義務之相當贈與,尚非無償行為。

    ◆您的法律問題我們感同深受,我們將竭盡所能協助您圓滿解決您所面臨困境。

    *漫長的法律訴訟,我們會以誠懇、專業、有耐性陪著你走。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9號3樓→台北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出站後左轉直行約150公尺即可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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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恪明法律事務為陳玉庭律師;、沈明顯律師關心您的法律問題

    電話法律諮詢0906391006:0920361006

     

     

     

     

  • 陳玉庭律師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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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6-30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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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婚後購買財產仍屬女方單獨所有,並非共有。離婚時雙方皆須將所有婚後財產納入計算後分配差額,女方若為逃避分配而事先處分婚後財產,男方可依具體情況主張撤銷或追加計算,仍有方法保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李詩皓律師 (力禾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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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6-30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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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7 │ 律師證號:91臺檢證字第01163號
  • 您好,因頭期款為媽媽贈與的200萬,所以房屋價值內的200萬為女方所有,若後續房貸男方也有負擔,仍可以主張撤銷您的先行處分。

    如需法律諮詢請來電,力禾法律 (02)2755-1003#22 或 LineID:boycoco211。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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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6-30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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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4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房子登記是誰的就是誰的。

    2、剩餘財產分配主要是計算雙方的婚後財產(扣除繼承、受贈所得),多給少,就您所述的狀況,房子的部分只有繳納的貸款會被加入,房子、頭期款不會被加入。

    3、如果對方有家庭暴力,我方可以求償,且剩餘財產分配也有例外事由,不建議隨便脫產,避免脫產不成還要繳納贈與稅。

    ----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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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6-30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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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移轉財產之五年內,都仍可計入婚後財產。

     

    2、系爭房屋扣除200萬後之價值為女方婚後財產,再計算雙方其他婚後財產,來確認誰可以向對方請求多少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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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6-3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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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5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1052條: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是本件倘要訴請法院裁判離婚需有上開法定規範事由,法院方會裁判離婚,配偶應可以第一項第二款訴請裁判離婚,為須舉證;再按第1030-1條: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是剩餘財產部分係以婚後財產兩造總財產(須注意計較時間點)較少方方能請求,惟對於繼承或無償取得(贈與)部分係無法計算在剩餘財產分配,且倘有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分配,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橋頭、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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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6-30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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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女方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女方有利之條件及判決。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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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6-30 22:34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9698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準備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李路宣 (李路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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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7-0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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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50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11438號
  • 您好:

    該房屋贈與前本登記為您一人所有

    並無與先生共同持有的問題

    但先生可能會主張您贈與房屋給母親的行為

    是為減少先生對於剩餘財產之分配

    主張依民法第1030條之3的規定追加計算婚後財產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全國皆可為你服務

  •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分為法務、地政、及智慧財產三大部門團隊,各由十年以上經驗之資深法務、地政士、專利工程師團隊所組成,主持律師為李路宣律師。電話免費諮詢:(02)2779-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