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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年前 生前贈與

  • L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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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4 22:14 最後編輯日期:111-07-05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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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爸爸半年前過逝,8年前他當時健康狀況良好,自行交付予印鑑,填委託書給我,找代書過戶6筆旱地,後來其他子女得知,不悅後也不了了之,也無人申請撤消贈與,往生後又開始吵了,有人說爸爸後來又寫遺願遺矚(但後兩年健康不佳略有癡呆),要我拿出土地平分,不然要告侵占,偽造文書.、過戶無土地權狀可過戶移轉有瑕疵,連同代書一起告..其他沒分到的子女可以作證。

    請問有法律效力嗎,土地贈與會失效嗎。

     

    子女中只有我扶養雙親,每月都給生活費,哥哥出勞力,女兒們只來看看給點補品。平日兄友弟恭的,沒想到.人走...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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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4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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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台北旗艦所:和暘AI 12樓(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台中旗艦所:冠德文心綻 17樓(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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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4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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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如果父親確實同意贈與,也自願提供印鑑證明過戶,那就是有效的贈與,也不會構成偽造文書,其他兄弟姊妹並無撤銷贈與的權利,因為他們不是贈與人。不過,若手邊缺乏有力的證據,仍應謹慎處理訴訟,避免有理卻輸了官司的不幸結果。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王奕淵 (王奕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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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4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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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hotmail.com

     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心你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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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4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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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30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您好:

    贈與當時只要父親意識正常,且依正當途徑取得印鑑證明,委託代書辦理贈與及不動產登記過戶事宜就不需要擔心。

    後續的遺囑因財產已經贈與,不屬於遺產,該部分無效,且理論上無法撤銷贈與,故無需擔心。

    其他子女只是在虛張聲勢,若確實無偽造文書之情形,刑事不會構成犯罪,家事部分其他子女亦無法針對已贈與過戶登記之不動產、財產主張權利。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
    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post/65878105

    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post/61318978

    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post/42008506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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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4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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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5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子女沒辦法代替父親提出撤銷贈與的訴訟,而且8年前舉證也有困難。

    2、另外,您在父親生前支付多少扶養費,或者其它兄弟姊妹都沒盡到扶養義務,在法律上,都跟贈與土地的事實無關

    3、本律師處理過跟您類似的案件,如果擔心被告偽造文書、侵占罪等,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怎麼應對,避免被蒐證後提告,以及討論該怎麼自保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陳玉庭 (陳玉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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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5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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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74 │ 律師證號:106臺檢證字第13586
  • 合法取得印鑑證明且有父親委託書,找代書辦理贈與、過戶事宜,應不至於有太大問題。但如果除了公契,你有另外附上私契,贈與契約書,那要看上面是否有簽名,簽名是否真正。

     

    恪明法律事務所 陳玉庭律師

    電話:0906391006

    line:lawrence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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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玉庭律師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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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5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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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412條: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負擔以公益為目的者,於贈與人死亡後,主管機關或檢察官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
    第416條: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
    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
    前項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一年內不行使而消滅。贈與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
    是倘受贈人無上開應履行事項,則贈與人一經贈與,受贈人即為所有權人,自得有權處分,本件需釐清您父親贈與時有無行為能力?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洪維廷 (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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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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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88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您好,

    1.若當初之贈與確實為爸爸同意辦理,就是有效之贈與。

    2.兄弟姊妹非贈與人,無法撤銷該贈與。

    3.本件有無訴訟空間及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謝政恩 (謝政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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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5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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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謝政恩律師(歡迎加Line(Id:@036nxkvu)諮詢!

    原則上提告是對方的權利(但刑事如果亂告涉及誣告),但就此八年前之贈與要求撤銷或歸扣等等,都要有相當舉證,實不容易,惟如確遭提告,可能還是要自行蒐證及為相關答辯!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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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7-06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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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贈與要撤銷是有法律要件的,單純立遺囑不能撤銷贈與。

    2、就您所述的狀況還是要多蒐證自保,如果遭提告可以委請律師答辯以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