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契約問題
- 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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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0-19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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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承租戶遇到的狀況,房東的先生是退休代書,跟承租戶簽約的是房東,但是一開始就有很多爭議點.
例如租約不公證,收取訂金押金不開立收據,藉故希望承租戶延後入住但卻依然酌收租金的部分,還有刻意隱瞞房屋真實委託仲介出售的事實.
新屋主不願以已簽約的條件承接承租戶,而簽約內容有提到提前違約的罰金部分(是房東太太自己強制要求要加註的),但如今違約為房東,不願意接受罰金也是房東.
其中溝通的過程包括被仲介恐嚇,房東的軟性威脅,導致承租戶將面臨的人身安全問題.
目前房東打算拖過與新屋主交接的日子,把承租戶的事情丟給新屋主處裡,但承租戶無力承擔新屋主的條件.而且也即將面臨無房可居住的部分.
試問,是否這類問題有其他方式可解決,因為新屋主不願承接已簽約交租的承租戶,原簽約房東也不願承擔自己提出的罰金,承租戶即將面臨忙了近一個月卻換得無房可居住甚至被恐嚇的問題.
謝謝有經驗的律師回覆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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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0-2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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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想與您確認一件事,該租賃契約是否定有期限,期限是否為5年以下。
2、倘若是的話,則有所謂的買賣不破租賃條款的適用,新屋主必須承接該租約,依法不得請求遷讓房屋。
3、倘若不是的話,則可以請求住戶遷讓房屋。
(1)則建議您儘速搬離,否則對方可以依法提起訴訟,請您遷出,並請求賠償損害。
(2)原出租人的部份,您可以依法提起訴訟請求支付違約金,並返還押金。
4、遭威脅的部份,建議您可以蒐證,這個部分涉及恐嚇罪的問題。
5、倘若原出租人一開始就一邊出租一邊委託出售,且以誘騙的方式使您簽約,並且惡意積欠租金、押租金、違約金的話,這個部分另外涉及詐欺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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