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屋但未簽約,事後才得知房屋是侵佔國土
- 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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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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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目前的店面被房東賣出,所以必須換地點,後來有屋主主動來告知願意把他的房屋租給我們。
屋主在租屋後告知可先整理屋子裝潢,裝潢好後簽約開始算租金,結果屋子裝潢完畢,屋主告知他的土地是侵佔國土,房子是違建不租了,可以告他詐欺、要求退回裝修費用和精神與工作收入損失嗎?
沒簽約但是有開幕廣告出去了,原本要先跟屋主簽約,但他遲遲不肯簽約,所以只好先整理與裝潢,不然會來不及開幕。
而且那屋主有在自己房屋外放了一塊10幾年的木板,經過多年的風吹日曬變很爛了,我們不知道是他的情況下把木板清走,屋主說他當初花了5萬買,要我們賠償那塊木板金額。
施工的費用收據有作用嗎?麻煩幫忙,感恩!!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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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25 16:19 最後編輯日期:102-12-25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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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房東確實明知該土地為國有地,仍然將違建租給您,並且收受租金,則確實可能涉犯詐欺罪,倘若雙方沒有簽約的話,建議您應該就房東確實有出租之意思的部份蒐證,避免遭對方指摘誣告。如是否有證人?
2、倘若房東並沒有收受利益,則恐無詐欺問題,應循民事求償程序。
3、有關該木板的部份,確實有爭議,但是對方倘若要求償必須提出該木價值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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