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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出租問題

  • 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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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08 23:45 
  • 文章人氣:594
  • 個人積分:4
  • 律師你好:

    我爸爸跟他的兩位兄弟,共同擁有一間房子(店面)...

    他的兄弟一直要出租店面,但是我們家不同意!!!

    如果他們執意要出租,我們能怎麼處理?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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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09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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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6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共有物的出租,必須經過全體共有人之同意始能為之,因此倘若對方硬是將房屋出租出去,該租約不能拘束其他共有人。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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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09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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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9733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共有物之使用收益,應經共有人以分管契約加以協議之。若對方不經分管契約而執意為之,可起訴請求其返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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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10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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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為促進共有物有效利用,依98年修正民法第820條第1項規定及法務部98年10月1日法律字第0980032730號函釋:「共有物之出租行為自屬上開民法第820條第1項所稱共有物之管理行為,而得依多數決為之」;因此,出租共有物已無需全體同意,本件其他二位兄弟持分合計若已超過二分之一,即可逕為決定將三人共有店面出租,不需要您父親同意,另當然您父親有權利分得租金。以上謹供您參考。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