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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的房子蓋在共有地上,後土地分割則成佔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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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09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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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曾宿明律師 的發言內容:請教曾律師

    可能判決應付租金:公告地價×80%×10%,如欲主張更高之租金,需舉證

    上面所指租金是年租還是月租?另如欲主張更高租金,需舉證,例如什麼情況可要求更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