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的房子蓋在共有地上,後土地分割則成佔用土地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07 10:02
- 文章人氣:246
- 個人積分:460
- 律師評價:261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96號
-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竊占罪只處罰實際蓋屋的人,除非您繼承後有增擴建的行為,否則不會成立竊占罪,僅是單純民事糾紛。 土地所有權人可否訴請地上物所有權人拆屋還地,請求權基礎為民法第767條,關鍵在地上物所有權人有無合法占有權源。 法院不會判決購買土地 倘若法院認為屬無權占有,可能判決應付租金:公告地價×80%×10%,如欲主張更高之租金,需舉證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 如有疑義,歡迎攜帶詳細資料來所討論,電話(02)-27041575,信箱 paparazi762013@gmail.com
第 1/1 頁
- 1
共 3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