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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

  • 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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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2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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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情經過到現在五個月了>

    有對已婚夫妻,在工作上認識,因為我跟男友是新進來的人員,

    所以男方會一直找我聊天開玩笑,和女方也會講話聊天,也常一起喝小酒,

    後來夫妻跟我留臉書與line,做為通訊,

    之後,男方常在line裡面一直主動找我講話,

    我也想在工作人際上打好關係,於是也回應他,

    久而久之,男方傳的話語有點曖昧了,我就裝傻不知道,

    要跟他老婆提這件事的時候,

    他老婆卻跟我說:之前她老公的朋友的女友,跑來跟老婆說她老公對她搞曖昧,

    叫老婆要注意老公的行為!

    結果老婆很生氣斥責那女友:我老公才不會ˋ這樣,你亂說話!

    然後刪那女友的line跟臉書,從此不聯絡,還讓那對男女朋友分手!

    我聽完後就把想講的話給吞回去了....

    想說那也許這是她老公對待朋友方式吧!

    有時她老公對其他人也是這樣就沒想太多!

    有一次晚上11:00多,她老公突然打給我,說要來找我喝酒,

    我說昨天沒睡好,今天開整天的車很累且行車中是靠意志力開車了,

    要不要改天喝,先回家吧!

    她老公說,難得我開上來送我妻小坐高鐵回去,剛好你住這附近來找你耶!

    然後我難推辭說好吧,那你到我指定的地方後再打給我!

    見面後,我跟他說這麼晚了,這附近沒有坐地方喝了!

    且你喝了酒還要開車太危險,要不要下次再喝!

    他說要喝當然找住的地方!

    我說:好吧,那這附近有幾間住宿的,你去問看看有沒有房間,現在也應該沒房間了!找不找的到再說了!

    後來他找到了,打給我,我就騎車過去他住宿的地方找他~

    然後坐他的車去買酒!

    因為沒地方去就開回飯店喝,因為太累了,我喝沒幾杯就醉了,就無意識了!

    但有片刻印象,他壓倒我開始親又脫,我喊不要,推開他,然後又無意識了!

    隔天,昏昏沉沉醒來,身體沒穿衣服的狀態,對方躺在我旁邊睡,

    我知道出事了,但鎮定假裝跟平常沒事一樣,跟他道別!

    回到家,因為宿醉頭痛還很嚴重,又迷迷糊糊睡了一天,

    清醒後,回去工作前,他打給我,我問他說那天發生甚麼事?

    為何我一點印象都沒有,為何我衣服會一絲不掛?

    他說你沒印象是好事,就不要問了!裝做甚麼都不知道就算了!

    最後我一直追問,通話了20多分鐘,的確是發生關係了!

    頓時之間不知道要怎麼辦...

    但我冷靜以平常態度跟他說話!

    掛上後,我覺得噁心至極!但又基於工作上,不想讓彼此難堪,

    也不想傷害他老婆家庭,更不想傷害我男友!於是封鎖他line好友!

    過了三天,他用臉書傳訊息給我,問我為何不回他訊息,他明白了,要我好自為之!我裝傻說甚麼?我不明白,但請你好好對待老婆!

    結果被他老婆看到這訊息,那天的事就包不住火了!

    他老公請我不要坦承發生關係,會害了他家庭,對我清譽也好不到哪去,

    於是我就隱忍,對他老婆,跟我男友說沒有發生關係!

    當然他老婆不會相信我跟他沒甚麼!

    最後我跟他老婆,我們4個出來當面講清楚!

    他拒絕不想聽!從那天形同陌路,刪好友及通訊還有對話內容!彼此也正常工作不接觸!

    我也每天都忍著那天那晚的陰霾,對任何已人產生冷漠對待!

    一直到最近睡覺時,突然接到一通,他老婆的辱罵聲,罵我是破麻免費的妓女!

    要不要介紹幾個男的好好幹你一番的等等字眼...

    我掛掉他電話後,決定想提告了!不想再傷害自己了!

    我只有通聯記錄,證明都是男方打來的,還有主動line我的內容!

    他老婆一直用行車紀錄器來威脅我,說有錄到我們上汽旅及對話!

    我跟他說,直接拿去告吧!我受夠了!

    我要怎麼辦替自己找有力的證據!?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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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2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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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目前有關於性侵害行為什麼事證都沒有,建議應該盡速向性侵害防治中心尋求協助。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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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2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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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嘗試蒐集旅館監視錄影器之畫面,若有您不勝酒力之影像,可對對方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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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2 14:56 最後編輯日期:104-11-22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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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嘗試蒐集旅館監視錄影器之畫面,若有您不勝酒力之影像,可對對方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亦可提出您與對方臉書訊息、line訊息、電子郵件電話錄音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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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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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2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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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這樣看來你喝酒是在室內,一般來說是不會有監視器的。

    二、這個在房間裡面發生的事,你如果提告的話對方又是重罪,九成九以上會否認,所以如果你如果要主張對方乘著你酒醉的情況下跟你做,也就是乘機性交罪,那麼這個部分可能只剩下測謊這個手段了。

    三、但,你離開住宿的地方時的狀況、未立即報警等都可能會被質疑。

    四、請考慮先離開這個工作環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 周利皇 (周利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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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2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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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您的證據可能不太充分,建議持所有通話訊息及手上所有之證據律師討論,以儘速蒐集還可能蒐集的證據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choulh.ace@gmail.com,或來電0958692651諮詢,謝謝。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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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2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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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王上仁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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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2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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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此部分可能涉及趁機性交罪或強制性交罪嫌,建議帶齊所有的資料面談諮詢,可以為你整理有利部分,以利提起刑事告訴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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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3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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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嘗試蒐集旅館

    律師:我有想過,但是只能證明去飯店,房內發生甚麼事是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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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3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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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嘗試蒐集旅館

    律師跟房律師答案一樣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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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3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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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五個月後的那通電話,我就離開職場了!謝謝你的關心~

    對於質疑,我也害怕不會被相信~畢竟一直逃避著那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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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3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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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您好:通話內容有辦法申請調出來嗎?通聯記錄我有升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