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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到期要搬出,房東認為未事先告知,要求罰款,合法嗎?

  • 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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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0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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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為大學生,在外地讀書,由4月與房東簽約,7月初入住,到期時間為12月底,故房租先繳了。日前,12月底將要搬出之際,房東認為合約簽訂為一年,只是先繳了半年房租,而我未事先告知只住到12月底,使他隔年1~6月不能立刻接洽下一位房客,期間造成損失,要我多賠償1個月的房租,這樣合法嗎? 

    那麼,如果當初合約雙方未簽訂到隔年1~6月,房東有權跟我討追多一個月的房租嗎?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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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01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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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回歸契約內容來看,若契約期限只到12月底,則房東主張自不合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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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01 21:02 最後編輯日期:105-01-01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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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未約定期限之租賃契約房客自然有隨時終止之權利;然若有約定租期為一年,您提前解約,便須依照契約之約定賠償房東,通常係約定扣一 ~二個月的押金,是以房東之請求尚屬合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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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01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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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合約未約定為一年期,房東之要求可置之不理,且房東亦不至於為一個月的房租,提起訴訟向您請求,即使提起訴訟,亦可針對其主張之內容加以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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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