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機車在單行道上逆向,雙方左側龍頭各以約30公里時速碰撞後倒地, 我方輕微擦傷,對方除輕微擦傷外,左手腕有些微紅腫 筆錄做完之後,對方表示要直接聯絡保險公司, 我在傍晚從對方拿到保險公司聯絡方式 ,問題出在我這沒有問題 ,請問我能直接跟對方保險公司聯絡嗎? 有沒有可能像是跟對方保險公司談, 在維修費用確定之後 我請對方保險公司不要出險,直接有我來支付維修費用? 還是我現在只能等保險公司出險後對我代位求償呢? 聽說保險公司代位求償都要一年之後, 實在不想那麼久之後才處理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只能透過協商處理。
2、可以與對方簽立和解書,並註記不要出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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