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已經辦理到完稅階段,但是發現賣方房子有多處漏水,且在漏水處有塞吸水棉,然後用壁紙貼上!但是因為簽約的時候,沒有發現有這樣的問題,現況說明書賣方寫現況無漏水!但是批註特約條款寫,不負漏水瑕疵擔保,不負責修繕!這樣我還能求償嗎?因為我覺得是現況沒有漏水,之後交屋是我的責任!但是現在還未交屋就是這樣了!那我可否求償?是否又詐欺行為?(因為他現況寫無漏水,但是卻在交屋前被我發現多處漏水還塞吸水棉然後貼上壁紙)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現況說明書的部分不實在,因此就算有免責約款,還是可以請其對方修繕或是賠償所受損失,至於詐欺的部分,建議應該另外進行蒐證處理。
2、建議應先將漏水狀況拍照,並且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對方處理,倘若對方均拒不回應,則可以考慮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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