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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幫助犯

  • 林裕智 (林裕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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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5 11:19 
  • 文章人氣:153
  • 個人積分:886
  • 律師評價:40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764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有法院有權判決易科罰金檢察官無法判決易科罰金,不過檢察官倒是可能對您為緩  

          起訴處分,並命您對被害人或公庫支付一定金額。

    2、易科罰金原則上為新台幣1000元折抵一日,例如您被判二個月,易科罰金即為6萬元,

           可向檢察官聲請分期。

    3、只要易科罰金,就無須入監服刑,不過易科罰金後視為刑已執行完畢,仍然有前科

    4、無力易科罰金的話,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5、案件結束後可向銀行聲請解除帳戶。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