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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不到債權人

  • j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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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09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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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家好,想請問親戚在外面借錢簽本票,已經約定好時間要還錢,但想說要早點解決,所以打給債權人要改日期,,可是打給他後卻發現聯絡電話已經停用,另一隻電話空號,但本票還在債權人身上,若是到原本約定日期債權人也沒有聯絡的話該怎麼處理?

    另一外在本票的右邊有發現寫有


    記載欄部分利息自出票日起按每百元日息___計付

    預期違約金另案每百元加日息___計付

    此票背書人免作拒絕是由通知義務

    等內容,但是_處沒有填寫,這樣是否就沒有利息問題?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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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09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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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7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類交易通常會約定,部分的空白處授權對方於主張票據權益的時候填寫,所以必須由發票人及執票人間之約定為主。

    2、倘若我方無法照到債權人,且欲清償,可以向法院辦理清償提存。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j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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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0 19:40 最後編輯日期:104-08-10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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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謝您的解答,請問您說的發票人與執票人之間的約定是口頭還是寫在上面的?如是沒寫的話就是沒有的意思嗎?

    另外若是已經還清,拿回本票後需要做什麼聲明嗎?  還是把本票撕掉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