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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永久禁止使用發文及回復權限

  • 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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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10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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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PTT(社群論壇)上因為跟同事同時使用同一個WIFI對外連線(註1)

    而被某版主檢舉是"多重帳號分身"

    然後送件到PTT的版務去調查我的使用歷史紀錄

    最後版務說了這段關於我帳號使用的話

    「判定不同人持有,亦不排除有共用借用行為,註冊資料有異,退註。」 

    然後我就被版主給永久水桶(註2)

    我想請問關於

    亦不排除這段話是指「可能」及「不可能」的不確定因素

    而版主能行使的權限是「確定」使用者有共用或是違反版規才能施以水桶懲處

    現在這種情況我是否可以對版主提告妨害電腦使用?

    註1:多人同時使用同一個WIFI連線,從外部去查看只會看到一組IP位址

    註2:禁止使用發文及回復文章的權限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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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15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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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6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版主應該沒有涉犯妨礙電腦使用罪章。

    2、不過倘若版主不符合版規的話,可以提起返還帳戶訴訟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