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若我為書店店員,為經營社群網站而挑選一本精彩的書籍拍攝書封將其上傳臉書,並寫下心得推薦,該書封之照片是否構成侵權行為?
2.又,假若書中一段文字我讀了深受感動,想要將感動分享給天下眾生,遂將該頁內容拍照或書寫並註明作者書名如下:
張綠詩在新出版的詩集《月蛋》中寫下:
「月蛋
月蛋
月色如蛋」
溫暖了小編在寒風中冰冷的心
以上行為未經告知、授權,將該文上傳至社群網站分享,是否構成侵權行為?
感恩
您好,
單純拍攝封面、節錄文字並標示出處等行為,應視為一種合理的使用,依著作權法第91條第4項規定,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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