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律師,因之前有被提告妨礙家庭告訴,但因罪證不足,所以對方撤銷告訴,後我在fb,po文章表答我的不滿,但沒有指名道姓的,可是被對方看到就找她姊姊公然的轉貼我的大頭貼照,以及我的文章來做不雅的評論,請問這樣對方有構成啥責任嗎?因為我已經把她們封鎖了,可是利用家人的帳號進去看,她所po出的文章還在,對我造成困擾(╯?╰)
你好:
若指摘或傳述之內容會貶損你的名譽,可能會構成加重誹謗罪,可蒐證後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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