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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停在停車場被擦撞,對方留字條後處理

  • woops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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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8-06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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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我外出時車停在收費停車場,辦完事離開後才發現雨刷上夾了字條:「倒車時擦撞貴車,留下電話與姓名,如需理賠請來電」,這時下車查看才發現車門板金凹陷.電話聯絡到對方,對方說有保碰撞險,要問一下保險公司後跟我聯絡.想請教兩個問題:

    1.除了被動等對方聯絡,我是否可進行任何行動,比如派出所備案?

    2.除了板金烤漆外,是否可向對方保險公司求償其他連帶損失(比如重新鍍膜、送修來往的交通費與時間成本等)

    感謝協助!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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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8-06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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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對方如已有留下聯絡方式,則本件屬於一般民事損害問題,無法報警處理。

     

    2、保險公司不會理賠其他鍍膜或交通費用,可與肇事車主私下協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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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8-06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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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保險不足之處,則仍可以向對方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王上仁 (王上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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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8-06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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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損害賠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以及可以請求所失利益,往來交通費用的請求應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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