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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

  • Ms.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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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9-12 09:00 
  • 文章人氣:485
  • 個人積分:8
  • 您好:

    以下是事發經過:

    我開車直行一條雙黃線的路,沒有紅綠燈,也不是路口。

    對方是十歲小女童。

    對方到對向車道倒垃圾,可是沒有看車直接往回跑, 

    因為垃圾車還停在原地未移動,

    我大概只有1~2公尺的距離可以反應(基本上是看到他時已經在我車左後視鏡旁了),時速也不快,約20~30公里/小時,當下也是緊急煞車

    對方被救護車送走,有意識,主要是皮外傷,當下本可出院;可後來對方流鼻血再檢查發現,顴骨部份有微裂,住院觀察(可能側臉撞到我的後視鏡或是其他部份)

    現在對方家長要求我民事賠償跟、醫藥費賠償跟後續照護。

     

     

    請問以肇事責任分擔的話,我應該要賠對方這麼多要求嗎?

     

      

    謝謝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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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9-12 09:36 
  • 文章人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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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對方為行人但為行走於行人穿越道而直接穿越馬路,是以本件對方應承擔主要之過失,您可先聲請交通事故鑑定,待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後再行協商後續賠償比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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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9-12 10:25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會有過失致傷之問題,而民事損害賠償當然可以主張過失相抵,至於您是否有肇事責任,則仍有爭執的空間,且在談和解時,可以請保險公司人員一併到場協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