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後再婚登記問題~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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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5-26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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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民法第987條6個月待婚期間規定已於87年5月28日刪除,只要合法離婚,就可以隨時再婚,沒有時間限制。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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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5-26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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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離婚登記後,即可再行結婚,目前可考慮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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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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