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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糾紛,涉及恐嚇威脅以及家暴問題

  • 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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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8-10 03:29 
  • 文章人氣:433
  • 個人積分:6
  • 各位熱心的律師您們好,想請問一下:
    家母目前從事商品貿易的事業,而父親是退休無職狀態。母親因為生意困難,向父親借了約100多萬的退休金來周轉,不過因為各種狀況導致母親沒辦法及時將錢還給父親,也只能請父親再等等,只能等到生意成交後才能還錢。
    不過父親得知後瘋狂地打電話騷擾叫囂母親,恐嚇母親不還錢他就要吃老鼠藥自殺;不接電話父親則會用其他管道聯絡母親,繼續叫囂,並且恐嚇你敢不接電話給我試試看等等用語。母親不堪其擾,但礙於是借款人也不能反駁。
    這個問題可能還有牽扯到家暴方面,因為父親也時常拿爺爺出氣,對爺爺叫囂;或是家人做出任何他不滿意的舉動也會大吼。
    想請教關於因財產問題自家人騷擾自家人,是否還能夠申請保護令?又或者,如果有夫妻財產共有,父親這樣騷擾的行為是否違法了?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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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8-10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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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夫妻間有借貸,還是有清償的義務。

    2、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涉嫌家庭暴力,可以委請律師聲請保護令。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王上仁 (王上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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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8-10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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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572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2號
  •  在法律上,債務歸債務,人身安全歸人身安全,不會混淆。看起來父母應該已經分居,可以由以上事由聲請保護令,或以律師函告知父親不再有騷擾行為,至於債務提出一個返還的方式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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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上仁律師事務所:0911-101-770(LINE同)、shangj.wang@gmail.com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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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8-1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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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母親可多蒐集錄音證據,並製作錄音譯文,盡速委任律師協助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及法院提起裁判離婚之訴訟,爭取對您母親有利之條件、處分及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沈明顯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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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8-11 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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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7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544號
  • 一、依家庭暴力防治制法第一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 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二、家庭暴力罪:指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 規定之犯罪。 三、目睹家庭暴力:指看見或直接聽聞家庭暴力。 四、騷擾:指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 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 五、跟蹤:指任何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或其他方法持續 性監視、跟追或掌控他人行蹤及活動之行為。 六、加害人處遇計畫:指對於加害人實施之認知教育輔導、親職教育輔導 、心理輔導、精神治療、戒癮治療或其他輔導、治療。
    二、依您所述,您父親的行為可能構成
    三、所以您可以請您母親向法院聲請暫時保護令
    四、如果您父親仍繼續,法院會實體上審查,發通常保護令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93樓→台北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出站後左轉直行約150公尺即可到達。

    歡迎加入line:@xqp6941m

            Fb:恪明法律事務所

    恪明法律、地政事務所主持律師為沈明顯律師;

    電話法律諮詢:(02)2325-8188

    或打0906391006:092036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