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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五減租繼承權的權力

  • 小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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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8-16 22:43 
  • 文章人氣:246
  • 個人積分:4
  • 當初爸爸有佃農身份.爸爸在6年前過世了.家中有三個兒子.和媽媽.由於本身我有農保身份所以有我繼承去跟地主簽約.當初其他人也沒什麼意見就拿印鑑證名給我去辦繼承..但現在問題來了那裡知道地主要把地收回.現在其他三個人要告我偽造文書叫我要把錢.地拿出來分成四份我因該分成四份嗎?其他三人說這是遺產.家產、他們因該得的.原本要繼承沒人有義見.我當初也沒簽下任何同意書.我現在要怎麼做求解答
  • 黃燕玲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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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8-16 23:05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可由母親作證證明當時之分割繼承是經過所有繼承人之同意。

     

    2、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處理,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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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8-16 23:06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0226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關鍵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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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8-16 23:13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9738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關鍵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0910638932),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王瑞甫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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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8-17 14:29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532
  • 律師評價:186 │ 律師證號:104臺檢證字第12423號
  • 小婉君妳好:

    一、可傳母親或其他親戚作證,或想想看,有無其他書面證據可證明。

    二、因為目前事實沒有很清楚,建議可攜帶資料尋找律師諮詢,會比較清楚。

    三、若有其他問題,歡迎來詢。

     

    LineID:laurence0707

    電話:04-23754099

     

     

     

  • 沈明顯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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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8-17 14:32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3846
  • 律師評價:77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544號
    • 當初爸爸有佃農身份.爸爸在6年前過世了.家中有三個兒子.和媽媽.由於本身我有農保身份所以有我繼承去跟地主簽約.當初其他人也沒什麼意見就拿印鑑證名給我去辦繼承..但現在問題來了那裡知道地主要把地收回.現在其他三個人要告我偽造文書叫我要把錢.地拿出來分成四份我因該分成四份嗎?其他三人說這是遺產.家產、他們因該得的.原本要繼承沒人有義見.我當初也沒簽下任何同意書.我現在要怎麼做求解答

    一、被繼承人死亡時,財產屬於公同共有

    二、你可以主張你們繼承人間已有分割協議,由你一個人有單獨繼承。至於你們之間協議是由你單獨繼承或是先由你一個人暫時借名登記,可以來本事務所討論。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9號3樓→台北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出站後左轉直行約150公尺即可到達。

    歡迎加入line:@xqp6941m

    Fb:恪明法律事務所

    恪明法律、地政事務所主持律師為沈明顯律師;電話法律諮詢(02)2325-8188                                  

    或打0906391006:0920361006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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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5-19 22:34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租佃權也是繼承的標的之一,如果當初繼承人間都同意由您繼承租佃權,則現在已經無法再反悔,可以拒絕不合理的要求,若有爭訟,則需有證物或證人證明當初的約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