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詐騙、背信 > 我與女友

我與女友

  • 文彬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9-17 18:52 
  • 文章人氣:972
  • 個人積分:28
  • 我於今年五月11日與某張姓女子交往五個月~~對方利用各種原因向我拿前~原因有1.媽媽欠卡債2.自己欠信貸車貸繳不起3.父親過世沒錢辦後事4.投資缺錢~~他手上還有我給他的一個手機號碼跟一張提款卡~~因我發現交往期間她騙我許多事情~我要求她分手並歸還金錢~~他變改口說他沒跟我拿過錢也沒欠過債~更沒拿過提款卡~~他也說她在南山人壽上班~~但事實並沒有~~~現在手機關機也搬家避不見面~~而且他所使用的其它門號皆非她本人所申請登記的~汽車也是~~~那我可以告他詐欺背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