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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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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8-1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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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想請教遺產繼承問題,我祖母於民國86年過世、祖父於民國91年過世,祖父留有一祖厝,該祖厝由兩位舅舅與建商參與合建分配,拆除補助費共得600萬。媽媽與阿姨並無辦理拋棄繼承或遺產分割協議。

    1.請問我媽媽與幾位姊妹應如何主張權利?

    2.另外,其中一位舅舅因為在談和解,可否只告一位舅舅即可?

    3.假設阿姨們皆不願提告,我媽媽可否一人提告即可?

    謝謝。

  • 吳治霖 (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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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8-1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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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9966號
  • 您好, 1.此涉及應繼分權利的侵害,應對兩位舅舅一同起訴,再到法院商談和解。 2.您母親一人起訴即可,其他兄弟姊妹可以訴訟參加告知。 若有其他問題需律師協助,歡迎透過email (chihlinwu911@gmail.com)、Line (ID:0917518350)、或電話(0917518350)聯繫,以作進一步的服務,謝謝。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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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8-15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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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媽媽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提告,爭取對媽媽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媽媽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葉鞠萱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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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8-15 16:24 最後編輯日期:107-08-1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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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08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 1.倘無拋棄繼承或分割協議情事,您的母親和姊妹可爭取權利,

       又倘有偽造分割協議者,另會涉及刑事責任。

    2.可選擇僅就未和解者提告。

    3.您母親可逕自提告,惟訴之聲明須正確。

    惟上述僅係概略分析,實際處理方法仍須了解確切情形而定,建議您來所詳談。


    提供本所承辦成功案例及最新消息 供您參考(更多相關案例可參考本所網址)

    遭共同繼承人起訴否認繼承權,經本所主持律師協助打敗網紅律師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00

    律師協助排除共同繼承人之繼承權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49

    律師協助排除母親之剩餘財產分配權及遺產分割權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57

    女兒要求均分遺產,律師協助母親成功行使剩餘財產分配權利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3

    部分繼承人偽造分割協議,律師協助爭取權利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42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6%B0%91%E4%BA%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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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板橋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 www.alicelaw.com.tw 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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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8-15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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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6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第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
        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
        ,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
        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
        分為遺產全部。
    是您祖父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均為合法繼承人,且應繼分均相同;您媽媽可以以您舅舅一起作為提告,且倘您舅舅不願將遺產均分予其他繼承人,可能尚涉及刑事侵占與背信罪嫌,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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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8-25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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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如果未辦理拋棄繼承,則全體子女都有繼承權,應先確認遺產範圍,再透過分割遺產訴訟一併解決,此訴訟須全體繼承人都參與。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