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約無效
- 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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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1-29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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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我是做飲料批發的,之前A要加盟我公司,成為中南部經銷商,雙方協議授權金為十萬元整及保證金二萬元保證金為A合約結束後退還,但合約中途中止,保證金不予退還,合約期限為一年
故我在去年的12/16號在LINE上傳合約給他看A看過之後提出幾點合約修改,之後雙方在12/26碰面簽訂正式合約A並於12/28試進一批貨,但是簽約時要給付的授權金和貨款都一直沒有給
結果今年的1/3,A提出要解約原因是原物料比外面貴之類的,並且表示合約還沒過十天賞閱期所以合約無效,拒絕付授權金,且說保證金被沒收,扣除貨款還有剩要我退還剩下的保證金
所以我想請問一、我可以向A索取沒給付的授權金及貨款嗎
二、我在12/16傳合約給對方看,是否就是已經開始合約的賞閱期了呢 還是要以雙方正式簽約為主呢
三、因為A反悔說合約無效,造成公司推掉了幾個有意經營的經銷商 所以我可以向A要求損害賠償嗎,合約中有A若違約,須無條件接受賠償金額
四、A說合約中有寫到二個星期沒給貨款,合約自動失效,所以合約已經失效 我無權索取授權金和貨款,這和A違約在先會有衝突嗎?
以上,煩請解答,謝謝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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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1-29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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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合約應仍屬有效,而對方解除契約應無理由,您方應仍可以依合約內容來向對方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陳玉庭 (陳玉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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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1-30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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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契約仍屬有效,對方應不得主張無效,你仍可依約向對方主張履約
二、否合有於某種情況下,對方可以片面單方解約,仍應看契約。
您的法律問題我們感同深受,我們將竭盡所能協助您圓滿解決您所面臨困境。
*漫長的法律訴訟,我們會以誠懇、專業、有耐性陪著你走。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9號3樓→台北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出站後左轉直行約150公尺即可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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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玉庭律師
-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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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若非定型化契約並無契約審閱期的限制
依您敘述契約應為有效
對方單方面解約應負違約責任
建議您可以先攜帶契約向律師諮詢
或委任律師協助處理
以維護自身權益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高雄/金門/澎湖→為你走透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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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明忠 (林明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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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成,您好:
依照您所敘述的情形,您與A正式簽訂契約時,除有其他契約生效條款,該契約即已成立、生效。關於您所詢問的問題,在契約有效的前提下,回覆如下:
一、對方所稱審閱期間,並無法律規定。
雖然《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定有「契約審閱期間」,但那是針對消費者、企業經營者間所訂定定型化契約之規定,跟我們這件的情形不符,A的主張於法無據。
二、您可依契約內容,向對方請求履行契約。
依照您的敘述,您已經提供A一批貨,至少可要求A給付該貨相應的貨款,或歸還該批貨物,以負回復原狀的責任。授權金的部分,要看您與A在合約中如何約定,才能判斷是否可以要求A給付。
三、對方可否主張保證金抵銷貨款?
此處所稱的保證金,性質應屬於民法上「定金」,是為擔保契約可以成立而存在的約定。依照民法規定,定金在契約成立、生效後,確實可作為履行契約義務的一部分,也就是說,對方要拿保證金的一部份來抵銷貨款,可能是可以的。
四、A單方面解除契約,如A有可歸責之事由,導致我方受有損害,可請求A負損害賠償責任。
五、其他關於「合約中有A若違約,須無條件接受賠償金額」、「二個星期沒給貨款,合約自動失效」這些契約中的約款,從您的敘述中,尚無法確切判斷,歡迎您進一步與我聯繫,以確認後續如何處理為宜。
以上是就您所敘述的內容為簡要答覆,尚需要更多資訊以作進一步的判斷。歡迎您攜帶相關文件前來諮詢,以為您提供全方位的分析,並為您規劃出最有利的法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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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進一步問題,可以透過下列的方式聯繫我,讓我們一起討論如何解決您的問題:
林明忠 律師
手機:0931703711
LINE ID:saholia
因客戶繁多,為免遺漏而遲延處理您的問題,請勿寄電子郵件或於論壇直接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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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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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可以依據契約請求授權金、貨款。
二、加盟合約沒有審閱期間的問題。
三、如果有事證證明該些廠商已經決定要加盟,是因為對方所以無法加盟,可以要求賠償。
四、失效是往後無效,不影響之前的契約效力。
就您所述的狀況,比較要擔心的是,加盟契約有沒有定型化契約條款、顯失公平等問題,建議公司應該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並處理法律事務以保障權益,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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