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律師閱卷(含錄音光碟)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8-08-05 15:59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1082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有需要,可以先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8-08-05 17:01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44966
- 律師評價:469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依據實務上最高法院判例及判決之意旨「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是倘告訴人告訴之內容係”憑空捏造”是有可能會成立刑法第169條: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誣告罪嫌,因您並未說明相關內容,是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第 1/1 頁
- 1
共 5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