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物品帶回家算侵佔嗎?
- 王世宗律師/所長 (王世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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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3-17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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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公司的交接清單羅列電腦、公務手機等,係因此等物品較為貴重且公司對該類物品保管歸屬有檔案管理之故。而文具、多年前的樣品,因經濟價值較低、性質屬隨時間耗損等原因,公司未將其列入交接清單;惟保險起見,避免紛爭,建議您如數歸還。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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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3-30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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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建議您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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