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挪用公款10萬塊公司要對我提告
- 胡世光律師 (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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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6-17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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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就您所述個案,因侵占罪為即成犯,侵占後返回款項,犯罪還是成立,至於會不會被關,仍要看個案情節而定,建議您親自預約時間至本所討論細節確認之,以下網址內有本人部分承辦案件及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柯期文 律師會計師 (柯律師/柯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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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6-17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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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諮詢的類似案件,我們曾有過處理的經驗了,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或您對案情尚還有疑慮,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柯律師洽詢,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柯律師也擁有會計師身分(律師、會計師雙證照)。洽詢專線:0937-182635
- 柯期文律師-台大法律系/柯期文會計師-台大會計系學士、碩士 ( 雙學士/雙證照師 ),客戶預約諮詢:LINE ID:k8883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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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6-17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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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36條: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是本件可能會有上開法文之適用,且業務侵占係非告訴乃論之罪,縱使您與公司和解,倘公司提出告訴,偵查機關亦須受理偵查,建議您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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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6-17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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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構成業務侵占罪,應與公司和解,以爭取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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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6-18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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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占罪以侵占行為完畢即為既遂,縱令事後將侵占之款如數返還,亦無解於侵占罪之成立,(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4762號判例意旨可參)。且業務侵占係非告訴乃論之罪,縱使您與公司和解,倘公司提出告訴,偵查機關亦須受理偵查,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請法院於法定刑度內,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之機會,以勵自新。
- 就您所為業務侵占的刑事案件,若需提供協助,請洽本所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或請鍵入LINE ID (AK6789336)加入好友,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幫助。
- 本所服務縣市:宜蘭、基隆、台北、士林、新北市、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橋頭、屏東、台東、花蓮、澎湖。
- 所長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關心您 !
- 趙平原

- 李路宣 (李路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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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6-1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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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業務侵占的行為於您挪用公款的當下即已完成
事後將款項返還並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但建議您仍可以試著與公司達成和解
以爭取較有利的判決結果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全國皆可為你服務
-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分為法務、地政、及智慧財產三大部門團隊,各由十年以上經驗之資深法務、地政士、專利工程師團隊所組成,主持律師為李路宣律師。電話免費諮詢:(02)2779-0083

- 陳玉庭 (陳玉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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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6-1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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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的行為涉及刑法上侵占罪(或業務侵占罪),屬公訴罪,如果公司提告後,無法撤回。
二、你可以將錢返還公司,並與公司簽立和解書,於和解書上表示願意原諒,且向檢方表示請給予緩起訴;或是向法院表示請給緩刑。
您的法律問題我們感同深受,我們將竭盡所能協助您圓滿解決您所面臨困境。
*漫長的法律訴訟,我們會以誠懇、專業、有耐性陪著你走。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9號3樓→台北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出站後左轉直行約150公尺即可到達。
歡迎加入line:lawrence03或來電預約到本所討論
恪明法律事務為陳玉庭律師、沈明顯律師關心您的法律問題
電話法律諮詢0906391006:0920361006
- 陳玉庭律師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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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6-18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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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的陳述,即使事後返還挪用的公款,亦不妨礙先前已成立之業務侵占罪,建議提供事實經過及相關資料以利評估風險。如有疑問可來電或加Line洽詢。
趙友貿律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現任
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暨家事專科、勞工專科、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科律師及扶助律師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顧問
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協會網址:http://www.help.org.tw/
E-MAIL:ymc4410@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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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話0929-27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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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趙友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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