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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

  • 啊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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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8-20 03:13 
  • 文章人氣: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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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我想請問我之前因為詐欺案判緩刑跟保護管束現在要報到有兩張單字一張說要去觀護人室那邊報到觀護人這個我是知道但另一張寫說保護管束與警察機關聯繫回執單什麼這我就不懂了我上網查都是跟毒品有關的但我沒有毒品前科呀所以說這是要去警察局幹嘛驗尿還是什麼呢?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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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8-20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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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49666
  • 律師評價:1385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本來就可以要求保護管束者配合驗尿。

    2、就您所述的狀況,就是要去觀護人跟警察那邊報到。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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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8-30 21:08 
  • 文章人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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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本件就相關爭點尚有待釐清,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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