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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名譽

  • Ro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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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8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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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42
  • 大律師您好

    請問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必須要在多少時間內提告?

    另,A住戶到處跟住戶造謠B住戶檢舉住戶,A住戶有法律責任嗎?

    謝謝大律師

  • 黃舜暄 (黃舜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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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8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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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 │ 律師證號:109臺檢證字第15720號
  • 您好,侵權行為之消滅時效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另,您所述之情況,可能會有誹謗罪之問題。

     

    民法第197條第1項:「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 https://shuenlida.com/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網頁
  • 陳玉庭 (陳玉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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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8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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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74 │ 律師證號:106臺檢證字第13586
    • 大律師您好

      請問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必須要在多少時間內提告?

      另,A住戶到處跟住戶造謠B住戶檢舉住戶,A住戶有法律責任嗎?

      謝謝大律師

    一、B住戶是否可以對A住戶提出誹謗罪(妨害名譽告訴),要看A住戶的言論內容

    二、是否可以提出民法184及195侵害名譽權的損害賠償訴訟,也是要看A住戶的言論內容

    三、侵權行為的時效是二年

     

     

    恪明法律事務所 陳玉庭律師

    電話:0906391006

    line:lawrence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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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陳玉庭律師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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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8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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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6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311條: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依目前實務見解對於妨礙名譽罪嫌部分,會以是否符合大法官解釋字第509號解釋意旨”真實惡意原則”?亦即會以上下文義作為判斷及是否有求證情事而論?及是否符合”公然=不特定人的共見共聞”抑或”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且是否有可得誹謗之人或可得特定誹謗之人?而論,因您並無說明本件上下文義,是無法與您較詳細說明,且倘係私訊,則並不符合”公然”或”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再按民法第197條: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是就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時效部分,係知悉時起2年內為之,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陳奕如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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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8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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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 您好:A住戶涉及刑法誹謗及民事侵權,前者有六個月告訴期間,後者則是兩年時效。

    倘有其他疑問或案件細節,可加LINE ID:lawyerc進一步諮詢。


  • 前桃園地檢書記官/內政部訴願會法制專員 Line ID:lawyerc 手機:0966465007 事務所:北市松江路87號11樓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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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8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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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3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民法第197條規定,要在知道後兩年內提告,要求精神賠償

    2.除了構成民事侵權責任外,您也可以蒐證後於六個月內提出刑事誹謗罪告訴。

    本人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如果對於提告與求償細節或流程不清楚

    建議可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胡世光律師 (阿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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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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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86 │ 律師證號:106臺檢證字第13791號
  • 您好,就您所詢,回答如下供參:
    1.請問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必須要在多少時間內提告?
    2年內

    2.A住戶到處跟住戶造謠B住戶檢舉住戶,A住戶有法律責任嗎?

    這要看個案狀況,尚難一概而論,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確認之。

    • 胡世光律師  曾擔任桃園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共13年,經驗豐富~所有案件均親自辦理,不假手其他律師,絕不會發生找不到委任律師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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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世光律師,曾任職桃園地檢署10餘年,部落格:https://who776.blogspot.com/ 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who776